您好,今年把8月份进入一家公司, 第六天签署合同,只记得合同期限是6个月,违约金一项没有仔细看。10月份觉得工作不合适,提出辞职,但是老板工资拖了两个月才发,只发了我两百块钱,说扣除违约金1500.签合同时单位没有人具体说违约金一事,合同也几不清签几份,签后就直接被公司收走了,也没有给我们留一份。请各位帮我解
我是2014.3.5日在网上申诉平台上申诉的,到现在没有消息。受理是否有期限规定。如不予受理是否告知本人,
公司知道要倒闭了还要调动员工作岗位和地点,员工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职的公司因法人挪用上亿资金,致使公司资金链断裂,倒闭是必然的事了。但公司这时提出调动员工工作岗位和地点,明显要我们自动离职(合同上写了公司保留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地点的权利),我们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