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 1、大约从九零年开始,我们几个人应***镇建筑公司的聘请进入公司工作,(当时称***,属镇办集体企业)。应聘时公司承诺两个条件:1.福利性分给职工住房,每套房交款五千元(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分四年扣完),房款扣齐后房归个人,发房产证。2.把职工的户口迁入***镇,落到所居住的村里。我们在同年或隔年在镇落户
2002年企业改制时有一处资产为危房,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报批核销为零,如何处置没有相关批文,今年拆迁改造,此资产在赔偿范围内,原企业职工有权享受吗?
改制企业回收股份,股东退股所得的则部分钱是否要纳个人所得税或者其他税,如果这些税款由公司出是否正确?他们使用公司资金缴纳自己的税,算不算挪用资金,是违法的吗?
改制企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自改制之日起,从事特殊工种年限不再计算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限,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我是下岗职工,改制安排给我一个维持生活的小门面,当时领导只是口头安排,当然水电是局领导统一注有我的名字,因领导失职却没有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完善手续,我的改制款2万多也没领取直接抵消门面款。门面我已使用至今。如今外人侵犯我的门面,我却不能维权。我该怎么办?
2003年12月我公司因经营不下去实行破产改制,由于某种原因公司没有钱,只按工龄分别给予了几千块到一万多一点的买断工龄钱,当时在签订的买断协议上有一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如拍卖,所得收益要用于完善我们买断时的未尽事宜,现原单位土地拍买已得收入几百万元,请问这笔钱是否可以拿来给职工交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你好:我单位原是事业编制,后来改制成股份制公司,当时单位没有给原在编职工买断工龄等经济补偿,现在我工龄有20年想离职,想请问一下怎么申请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谢谢 我咨询了劳动仲裁怎么说,由员工提出的辞职,不能申请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请求高手解答。谢谢
以下是我对法院提问和法院对我回复,请大家帮我出谋划策。 我的求助:尊敬的马市长, 您好,我叫王永明,是原隆德县水泥厂下岗工人。1999年隆德县水泥厂下属的隆德县盘龙磷肥有限责任公司投入生产运营,由于生产流动资金困难,2002年9月,隆德县盘龙磷肥有限责任公司用王永明、李佰祥、梁平和、程树清4人(均为本公司职工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政府拨款解决原国有企业遗留问题,但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并没有明确解决那些遗留问题,这部分拨款大部分用于了银行还贷,其中一部分为了扩大企业资本金,记在了股东个人名下。因为当时改制后,企业资本金短缺到难以运转,股东会认为这也属于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经股东会同意,按股东入股比例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