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一事需请教.我奶奶在农村,她膝下有三个女儿四个儿子,均各自成家。四子中的老大和老三分别在县城工作居住,老二和老四都在农村并各立门户。现我奶奶85岁,一人居住在老家的危旧土胚房里。(此前由老大、老三分别赡养)今年初,老大将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与三个弟弟协商(写了协议书)调换了一块约90平米的宅基地,并以我奶奶的名义向村里报建了农村土胚房改造的二层半楼房,且该楼房的全部建筑费用均是老大一人出的。由于兄弟姐妹多,为防止老人百年之后,其他儿女对该房产打歪主意而发生纠纷,所以想咨询:1、怎样预防老人百年后,其他兄弟姐妹不能瓜分此房产;2、现在叫老人立一份遗嘱或者情况说明材料是否有法律保障;3、如果不立遗嘱,可以出具当时宅基地调换的协议书以及楼房建筑的原始材料、工资票据是否可以确保当事人的财产权。(注:此楼房在农村没有房产证,所有土胚房建设的材料都是以老人姓名向在村里申报的,而且补偿款也是拨付在老人存折上的, 谢谢大家的答复.
注册有限公司的时候,注册资金6万,实际出资人是公司法人,让我做名义股东,并且签了个协议,公司盈利亏损都与我无关,只有法人和我的签字,没盖任何章。我占股份的60%法人占股份的40%,如果现在要退出,法人不同意的话,怎样才能退出
在广西,我结婚后,我爸妈、我共同出资拆了我妈名下的砖瓦房进行危房改造建了三层新楼
在广西,我结婚后,我爸妈、我共同出资拆了我妈名下的砖瓦房进行危房改造建了三层新楼。新楼准建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都是我妈的名字。我和我老婆都是非农户口,户口都不在本村。现在我离婚,新楼怎么分?谢谢! 我是下岗工人,四处打工,所以工资以前都是老婆管。结婚有6年了没听她说过有婚前财产和债务,现在她说我拿去
拆母亲名下的自有住房以母亲名义危房改造建了3层新楼,目的是改善父母、我和老婆孩子居住条件
拆母亲名下的自有住房以母亲名义危房改造建了3层新楼,目的是改善父母、我和老婆孩子居住条件。建房必备条件:1)母亲名下的集体宅基地证2)舍弃父母的自有住房3)我和老婆的出资4)没给老妈赡养费和父母付出的劳动。现在我老婆为钱闹离婚,说要回一半建房钱!请教各位律师,这建房钱怎么分给她才合理?谢谢!
拆母亲名下的自有住房以母亲名义危房改造建了3层新楼,目的是改善父母、我和老婆孩子居住条件
拆母亲名下的自有住房以母亲名义危房改造建了3层新楼,目的是改善父母、我和老婆孩子居住条件。建房必备条件:1)母亲名下的集体宅基地证2)舍弃父母的自有住房3)我和老婆的出资4)没给老妈赡养费和父母付出的劳动。现在我老婆为钱闹离婚,说要回一半建房钱!请教各位律师,这建房钱怎么分给她才合理?谢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个要出什么证明吗? 出次证明要公证吗?还是有第三方在场就可以?还有用不用子女配偶在场签字知情?
我是外地人在本地农村以别人的名义买宅基地盖房,怎样过到自己的名下,如果拆迁,怎样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我是外地人在本地农村以别人的名义买宅基地盖房,怎样过到自己的名下,如果拆迁,怎样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我是外地人在本地农村以别人的名义买宅基地盖房,怎样过到自己的名下,如果拆迁,怎样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我是外地人在本地农村以别人的名义买宅基地盖房,怎样过到自己的名下,如果拆迁,怎样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您好,我们公司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是法人代表,一个是监管人,而这两个人都不是实际出资人,怎样做才可以证明这间公司实际出资的人是我,而不是另外2个人呢?需要写公正吗?还是什么协议书之类的?手续麻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