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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母亲名下的自有住房以母亲名义危房改造建了3层新楼,目的是改善父母、我和老婆孩子居住条件

拆母亲名下的自有住房以母亲名义危房改造建了3层新楼,目的是改善父母、我和老婆孩子居住条件 拆母亲名下的自有住房以母亲名义危房改造建了3层新楼,目的是改善父母、我和老婆孩子居住条件。建房必备条件:1)母亲名下的集体宅基地证2)舍弃父母的自有住房3)我和老婆的出资4)没给老妈赡养费和父母付出的劳动。现在我老婆为钱闹离婚,说要回一半建房钱!请教各位律师,这建房钱怎么分给她才合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微信用户()
提问时间:2014-03-2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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