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父母和我一起,在我结婚前给我买了套房子,房产用的我的名字,然后在婚后离婚了,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内吗?
男方在上诉书上写到~我是婚姻的过错方,孩子跟我不利成长,少分或不分财产
男方在上诉书上写到~我是婚姻的过错方,孩子跟我不利成长,少分或不分财产,所以车辆折价款一万不同意给,但事实我没有他所谓的第三者,他说有个男的打电话说是他媳妇的老公,他就给我打电话,但我手机没电,他就报警说绑架,我在单位提供的宿舍一般忙的时候都不回去,几个同事就聚在一起喝,第二天早上一男同事开我车要出
在两人离婚前有三个店,二台车,一个厂,三店归女方拥有,车与厂归男方拥有,这是离婚前两人达成的纸条协议,离婚后外面所欠六十万,我想请问这六十万由谁承担
你好,我准备离婚,有一点事我们协商不请。 就是三年前我爸向他爸借了二十万做生意,他爸同意把存在银行里的钱借给我们,当时说的是我们按银行存款利息给他们,两年后,我们还了二十万本钱,又还了两万的利息。今年闹离婚,他家说当年想买房就因为我们借走了钱没钱买,致使两年后买房,房价上涨,多掏了十多万,现在离婚他
结婚2年有一女儿房子是婚前财产,买房全由男方出资买的,但是在买的时候就把女方名字加上去了,贷款是由2人一起贷。结婚后女方就不去上班了。贷款从头到尾一直是男方一个人在还,工资也是一直让女方保管,估计2年工资算去开销应该有16万存款但是女方一直不肯告诉男方存款。女方要求离婚,要男方卖房。还要什么青春损失费。
在婚姻持续时,女方出钱买了辆汽车但是男方的户主,请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持续时,女方出钱买了辆汽车但是男方的户主,请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不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