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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男方在上诉书上写到~我是婚姻的过错方,孩子跟我不利成长,少分或不分财产

男方在上诉书上写到~我是婚姻的过错方,孩子跟我不利成长,少分或不分财产 男方在上诉书上写到~我是婚姻的过错方,孩子跟我不利成长,少分或不分财产,所以车辆折价款一万不同意给,但事实我没有他所谓的第三者,他说有个男的打电话说是他媳妇的老公,他就给我打电话,但我手机没电,他就报警说绑架,我在单位提供的宿舍一般忙的时候都不回去,几个同事就聚在一起喝,第二天早上一男同事开我车要出去接人,被警察在楼下停车场截住,我在楼上,其他同事也都走了,后来警察带他和男方上楼敲门,我才知道手机没电了他报警,就带回派出所做了笔录回来,他在上诉书上说当场抓现行,和发生肢体冲突,简直一派胡言,我想问,难道就因为这样,跟了我3年4个月的孩子二审法官就改判给他吗,他就从来都没管过,连钱都没给过,我4月1日起诉到现在,包括孩子夏天生日,都没见男方影子,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有,孩子会因为男方所谓的我有第三者就改判给他吗,很担心,很烦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4-12-24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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