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律师你们好,我父亲在76年和86年分别建造的农村房屋两处(两处房屋一前一后,在一个院子里面),其中76年的是连三间老屋,地基和房屋我叔叔也有出资的,(叔叔是非农户口,早已转到城市里居住)。就在76年老屋地基前面在86年由父亲和母亲又共同建造了砖混二层楼房,(老屋地基和楼房地基均由我爹爹所有,没占别人的地基)。两处房屋建筑面积共有400平方左右。 2004年我为了方便工作,我在在县城里面购地基自建了房屋,父亲母亲搬过来和我们在县城一起,我的户口属于非农户口,父母亲还是属于农业户口,2005年父亲一个人私自将农村的两处房屋以26000元低价转让给了隔壁自家姓的一家,他家也自建有农村砖瓦住房三间。卖房和地基时只写了一个协议,我们全家除了父亲每一个人参加写协议和签字,包括我母亲和叔叔在内均不知情。 2010年由于县域经济发展,老家的全湾子听说都要在2011年开始搬迁,搬迁公告已经在2010年10月份张贴公布了,父亲听说后,曾回老家向买房子的谈过想要回76年建的老房子,买方一直不理,请问律师我们能不能依法要回自己的76年和86年所建造的房屋,如果可能,应该怎么起诉买方?万分谢谢了!!!
我父母亲于1999年离婚,他们各自买了商品房,离婚协议上注明农村的房屋归奶奶属有,但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至今未过户给奶奶。近两年该房可能要拆迁,因父亲已再婚,奶奶想将此房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将该房的产权变更到我名下?是应该直接过户给我还是让父亲赠与?
咨询下,在农村-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房屋(宅基地)可以相互交换并且相应的在其房产证或地契上更名吗?
我于2007年离异,婚生一女,归我抚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离婚协议中写明,我们共有一套住房,产权归女儿,居住权归男方。 现在单位有福利分房政策,我和前夫中没有原来那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按照无房户分到经济适用房。 我们的情况是产权属于孩子,但是居住权属于男方,由于是孩子归我抚养,很有可能我们原来的那
我和我父亲住一起,可是他却把房屋公正给了孙子。我是否可以再次公正
您好。我的情况这样:父亲今年91。我是小儿子,结婚不到一年,老爷子现在和我们住在一起,我们伺候着。按道理对于房屋我有继承权,可是老爷子找公证处写了份证明,把房屋给了孙子。孙子是二哥的儿子,二哥已经去世,儿子随他妈改嫁了。我是否可以找人公正。
我在农村有两处房屋,一处为现在居住的宅基地;另一处无房产证,且还欠别人建房工资,该房屋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到同一村的他人名下来偿还欠债?
我们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企业经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