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养女,1984年出生,属1992年前的事实收养,但是养父母在收养时并没有办理任何证明。养父母现在定居澳门,而且年龄快到60岁够条件申请我到澳门。但是我到出入境里面问,被他们的条件所限制了,具体为如下:投靠、照顾养父母的,申请时须提交收养关系证明。1992年4月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被收养关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由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由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问题就在于收养关系证明,我是属于1992年前建立收养关系的,但是我的收养公证书不是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是后来2006年意识到后才办理的,属于补办。出入境人员要求我再办理收养登记证,我能办理吗?我应该如何才能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申请赴澳定居呢?谢谢你的回答!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私下与人签定的子女收养合同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我事先与对方申明过本人不买卖孩子,只是大家都有困难可以相互帮助。在这种情况下有一未婚青年与我联系,在他们的要求下我请假三个月并办理了相关证件。还按对方的要求去外地两次。但他们出尔反尔一会儿上海一会儿南京生多次折腾人。更可气的是我按他们的要求
无子女家庭想收养一名孩子,孩子的父母是私奔后生的私生子,现在两人分道扬镖,其母声称不要此孩子,给男方抚养,但男方回家后,其原配媳妇不要其小孩,男方想把孩子送人,想咨询一下,如果收养的话有没有后顾之忧。
我结婚后生了个女儿,女儿两岁的时候我们离了婚,因为当时没有去领结婚证,所以也没有离婚证,现在女儿已经五岁了,像我这种情况我女儿要上户口的话,需要什么手续?应该怎么做?
我想问问:我是意外怀孕的,还没结婚,男方也没找到,但现在孩子要上户口了,我如何可以拿到抚养权,法院会接受我这种案子吗?我是决定自己独力抚养孩子的。我要在那里得到孩子抚养权,谢谢!
发现老婆通过QQ聊天记录有外遇,聊天记录中要男方给他汇款以及卡号,姓名等信息,以及包括一眼就能看懂他们有过性交的信息记录,可以作为直接证据来要求分割大部分财产以及子女的监护权吗? 有视频录像可以确定是她在使用电脑在聊这些信息。可以吗?
你好: 我是来自湖南娄底市双峰的一个农村,我的邻居37岁才取妻,开始以为自己不能生育就收养了一个女儿,后来他发现自己是有生育能力的,就又生了两个女儿(这是否违法,按法律,第一胎为女儿,是可以生第二胎的,但他这种情况可以吗?),现在乡干部带着人来他家要罚款,现在已经搬走他家的一台电视机了,还把他抓起
我的女朋友从小是被养父收养的,至今已经十八年了,他养父一直没有结婚,以前一直不知道要办收养手续,也没有户口。现在想办理入户手续,村委会给开了收养证明,也在报纸上发布了寻亲启示,可是派出所却不给办理《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我想知道派出所这样做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