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拆迁房,是父亲、母亲和我的名字。我父亲已过世。现在我和哥哥及两个姐姐还有我母亲都同意,我拿一套,还有一套给我哥。我们咨询了一下,如果去镇司法所办理公证,镇司法所公证的时候不会涉及赡养的问题,所以我们想先订立一个赡养合同,确定我母亲由我哥负责生养死葬,我和我姐不再负责我母亲的赡养。请问 1.这样一个合同有效吗?会不会被判为无效合同呢? 2.如果我母亲提出来,以后一定要我们赡养, 我们可以拒绝吗? 3.如果我哥以后不愿意承担,怎么办呢? 4.合同是不是赠与合同呢,合同的一方是我哥,另一方写我母亲呢还是写我母亲加我加两个姐姐呢。 谢谢!
我父亲有2个妹妹和一个弟弟,我爷爷奶奶过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由于我父亲的弟弟在二老在世时并未尽到赡养义务,却到处宣扬说我父亲不让他们去赡养老人,当时我父亲常住我奶奶家照顾我奶奶(爷爷已过世)和帮我照看1岁多的孩子,两个姑姑也时不时的来照顾我奶奶,后来我奶奶过世后的丧葬费按理说应四人承担,丧葬费先由我父亲
父母和儿子的土地签在一个合同内,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通过中间人调解,父母和儿子签订了父母应分得的土地经营权转让,并签订了分家协议,土地转让给两位老人的女儿,有该女儿赡养老人,但没办理土地合同的分离,一年后两位老人相继去世,老人的儿子拒不交出土地,怎么办?
您好,我有2个问题 1.我们单位是事业单位,刚开始入职的时候说会签订合同,但是我要求了几次后公司都是推脱,后来不了了之了,从2013年7月开始,现在已经是工作了快一年半了,根据法律规定,不签订合同,如果我要求单位发我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合理吗 2.目前,我们单位说要交社会保险了,但是只有三险,我还是第一次听
我岳母是通州人,把农村的房子卖给了外省市的人,现在还不会拆迁,但是终审判决已经下来了,赔偿对方补偿,对方需要腾退,但是补偿交给法院了,对方不领也不走,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把父母往屋里一放,就是不走,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是重新起诉要他租金还是继续申请强制执行,备注,执行有困难,对方拿
08年上班在B单位上班A单位发工资,也就是说从A单位借调B单位'08年09年A单位发的工资'''''10年到14年4月就一直没有发工资''''也没有合同?!是否超出仲裁时效,是否能申请双倍工资''''谢谢,,,,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有以下问题想要咨询,朋友一套商铺,准备卖给我,商铺面积108平米,建于2004年,房产证日期为2008年,当时购房价格为18万,现在估价为30万,如果按照买卖过户我承担所有费用的话一共需要多少钱?如果按照赠与公证过户来操作的话一共需要多少钱?这间商铺是我一直再用,今后也不打算出售。请大家
我想咨询下 合同条款中下划线是代表有限条款的意思吗 比如说 渠道只允许经营XX品牌的(XX产品)括弧中的XX产品带下划线 那么是指渠道只能销售这个品牌的这个产品,还是指渠道中的XX产品只能用这个品牌,而非这个产品的没有限制品牌
母亲有两儿子,要把她名下的房子赠给大儿子,要由大儿子一人养老。法律规定,子女必须无条件养老。所以想咨询一下,协议怎样写才能达到上述目的而又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