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大股东利用白条分多次从财务取出约60万元,以银行办事,春节送礼,公关费的形式领取。这些白条只有大股东一人签字,其他股东以职务侵占罪向公安机关举报。在调查中,该大股东以一句“为公司事情托人找关系,这些钱是吃了,喝了”来应对询问,没有任何单据(发票或收据)来证明。同时,其本人有大量的餐费发票在财务报
张某再一亲戚的公司做出纳员兼会计但以前从未接触过财务知识,现在公司账上少了46万,目前只查出来22万,还差24万查不出来,会如何定罪?(张某没拿钱,但就是找不出问题在哪)以24万数目来说会怎么判刑?
我朋友是一公司的财务会计,因为赌博亏损在去年1—9月多次挪用公司资金,每次挪用数额都在10万左右,每笔资金均未超过3个月,都是用后一次挪用的资金归还前次的,最后一次挪用39万后自首,累积挪用金额89万。当事人及家属与公司协商未果后,无意归还所挪用款项。现赃款已无法追回,当事人也无名义上的家庭财产。请问,按挪
朋友多次挪用本公司资金做生意,他从不同的项目挪用资金,每次都是用后一次挪用的资金归还前一次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但每笔都未超过三个月。事发后,由于已经走上了法律程序,当事人犯罪故意发生转变,有能力退还所挪用的资金而不再想退还,名义上也无可用于抵偿的财产,最后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刑拘。请问,如果法院直接
夫妻公司,妻子把公司资金套空,能用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罪报案吗?
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两个人,一个是他丈夫,一个是他老公的弟弟,由于个人原因,他弟弟说不参与这件事。法人代表是他丈夫,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现在他丈夫想报案,证据也是比较充分的。主要是另外一个股东说不参与这个案件,公安机关能立案吗
请问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10799元,是否构成犯罪?
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公司10799元,公司报了警,其诚认侵占事实,但不愿偿还。公司是否告其侵占资金罪或挪用资金罪?
公司3个股东,出纳(股东之一)将公司资金和公章私自拿走,其中一个股东报案,公安机关找到出纳,出纳说把钱给另一个股东了,公安机关已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正确!起诉到法院,法院不受理!还有什么救济渠道???
A、B、C成立公司,A欠B个人钱,B将公司账户的钱没有告诉任何人的情况下直接转到其个人卡中提现,C报案说B职务侵占??警察找到B,B说A欠他钱,B这种作法是职务侵占还是挪用资金或者股东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