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次建房中承包给一个建筑包头,应建筑包头签下某物品送货单发票,所以本人也在建筑时期给过包工头钱,(不是工时费),后来卖家来找本人要钱,本人需要支付吗?
我的订货单是顶账得来的。是一个三角关系,就是说商家和我不是直接的买卖关系。现在的情况是当时欠账的一方把账目都已经移到了商家这边,并且当时都已经口头同意下了订货单,订货日期是2010.2.3号当时正巧年底商家许下农历十五之前到货。可这货单都已经下两个多月了现在还没看到货。现在商家那边的答复是货物涨钱给弄不来,
我的订货单是顶账得来的。是一个三角关系,就是说商家和我不是直接的买卖关系。现在的情况是当时欠账的一方把账目都已经移到了商家这边,并且当时都已经口头同意下了订货单,订货日期是2010.2.3号当时正巧年底商家许下农历十五之前到货。可这货单都已经下两个多月了现在还没看到货。现在商家那边的答复是货物涨钱给弄不来,
漏电保护器是98年农村电网改造时的,2006年重新签订居民供电合同规定了室内是用户自己维护,但漏电保护器电业局并未给更换,用户在使用合闸的时候不行触电身亡而保护器并没有起到保护作用,并且电业局在这期间没么对农户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讲解也未曾到农户处检查,现在他们以漏电保护器在产权分界点之后也就是在农户的维护
[我们部门是公司的后勤部门,负责采购,包括酒水(茅台、五粮液、浏阳河、国窖1573、卡斯特等等)、烟(芙蓉王、和天下等)、茶叶、办公用品等等,还有领导的接待应酬费用。我们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分到这个部门做文秘,以上跟钱打交道的事情都是我们主任在做,我们从未经手过,但是她却让我们在发票上签字,还拿经理来压我们
我买下一套福利商品房,现在我要享受这套房子原业主的福利,但如果享受这套房的福利的话在两年内房产证不能更改名字。现有人建议我去办理一份“律师见证”,但我担心这份“见证”起到的法律效能有多大?如果两年内原业主发生了经济纠纷或其他民事纠纷时我这套房会不会受到牵连?
现有一栋房屋,其房产证的名字是该房屋的主人名字。在以前房产证是叫(土地房产所有证)而土地房产所有证上是我的名字,而且还没有过户。请问,这栋房屋我能收回吗
我大概两亩农田(改为池塘)租给村里,签约时间为6年, 2010、12.17日到期,目前里面有鱼,村里说要等年底才处理, 现在的问题:签合同的村支书马上要到镇里工作,需要自签订一份怎么的合同才能保证我们能够顺利拿回属于我们的土地呢? 紧急。谢谢各位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