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原丹律师,想咨询一下关注动迁安置款的问题,我家房子是公公名下租赁房,我们一家三口一直居住这里,公婆去世后,我们就成了租赁人,后来老公的外甥女和女儿空挂进来了户口,人没有居住过一天,现在这里要动迁,分了三套动迁房。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分配外甥女的份额。 现在的动迁不是按人头补偿费用,而是数砖头。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所得的动迁安置补偿210万应该分给老公外甥女和她女儿多少份额呢。
我家私房已拆迁,户口本上有我,父亲,爷爷奶奶四个人,拿到了四套房子。现在我想把一套房子卖了投资开饭店,得不到家人的支持,还说房子是他们造的,我没份。我想知道他们这样说对吗?还有我应该享受的福利和义务是什么?谢谢。
2004年我家老房子动拆迁,分得房屋一套,拆迁协议上写明该动迁房屋为我,父亲及儿子三人共有(老房子为承租房,承租人为我们三人)。当初为了儿子结婚用房所以就只在分得的动迁房产证上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该年其已成年。近期本人因经济困难,且听闻儿子已卖了动迁房,想根据动迁协议向儿子主张该动迁房屋的份额,能否成
十年前承租人(祖辈一人)名下的公有租赁房动迁 获得房屋一套 当时同住人还有其小儿子 小儿媳及未成年女儿 动迁后获得的房屋产证上名字是小儿子 现今 如若该祖辈的其他子女主张对该套房屋也有所有权是否有法律依据?
基本情况如下,请专家帮忙分析一下: 租赁房,1张房卡,2本户口簿,两个单独进出的房门。房主近百岁。户口簿A中有2个户口(小儿子和其老婆,为实际居住人口),户口簿B中有近20个户口,包含房主的大儿子和其老婆及房主的4个女儿的家人及后两代的户口全在里面,只有大儿子和他老婆是实际居住人口,其他人全是空挂,都是近些
原莘庄南街某号租赁房,本有户口三人:叔叔,奶奶和侄子,南街100号于93年7月动迁,94年1月政府调配于莘庄绿梅一村某号。94年4月侄子户口迁出,奶奶于96年8月去世。98年9月叔叔一人户口,以工龄公积金买下房子,叔叔不幸于2013年8月去世,因叔叔没结婚,又无子女,父母与均与去世,只存下叔叔的弟兄妹五人,现在侄子要主张
我家是租赁房,户口本户主是我爸爸,房票簿上的承租人是我爷爷(已过世),户口本除了我父母和我以外,还有我叔叔的名字在。现在我想把我老婆的户口迁进来,是否一定要我叔叔的同意? 我叔叔不居住在这里,动迁的话动迁款他能分多少份额?我老婆户口不进来能得到动迁补偿吗?我叔叔也不同意把承租人改成我爸爸,该怎么办
在5年前,我家碰到动迁,有108室和104室两间租赁公房两间的承租人都是我父亲,108室内有我父亲1人户口,104室我夫妻三人户口且我是户口本户主,动迁组户口认定公示的时候108室我父亲1人,104室我夫妻3人;3年前根据相关政策我母亲和弟弟也得到了108室的动迁安置,他们3个得到动迁安置房87平米,后我父亲把他和母亲的户口迁
爷爷去世多年,留有一房子,产权证爷爷名,户口本上奶奶、爸爸、妈妈还有我,奶奶是户主。动迁费用是否平均分配?怎么分配?我大伯、姑姑是否能分到?爷爷无遗嘱
您好,我家有一处租赁房屋动迁,里面有我爸爸(户主)、我和我堂哥三人。当初堂哥因回上海考试 户口从外地挂靠我家,现在动迁分配。此次动迁政策是按房子面积分配,不按户口。想请问,这次分配是按三人平均分配 还是户主有权分配所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