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房动迁中持卡人死亡后动迁问题
1、不属于安置对象。
2、只能享受一次。
3、由同住人选定一个来办理。
4、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1、人口公示后,当地派出所户口应该冻结,如何还可以完成迁户?2、已经享受动迁利益的,不再享受。3、承租人死亡,又无法在同住人中确定承租人的,由房屋产权单位指定承租人。
1、以公示为准,户口不是认定安置对象的唯一条件;2、数砖头是没关系的;3、可以由同住人协商一致确定新的承租人或签协议人;4、你可以起诉承租人,主张你自己的权利!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1、动迁组已经认定过了,户口是怎么迁进去的?!
2、不能重复享受;
3、商定;
4、可以起诉主张动迁所得。
其他已经享受过的人没有权利再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