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政府拨款解决原国有企业遗留问题,但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并没有明确解决那些遗留问题,这部分拨款大部分用于了银行还贷,其中一部分为了扩大企业资本金,记在了股东个人名下。因为当时改制后,企业资本金短缺到难以运转,股东会认为这也属于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经股东会同意,按股东入股比例将部分政府拨款资金记在了个人名下。现在公司资产已出售,出售后分配资金时,将这部分记在个人名下的资金作为股份分配给了股东。现在检察机关在查此问题,认为是贪污国有资金或者私分国有资金。股东认为,解决流动资金不足也是遗留问题,现在要按贪污罪论处,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请教各位律师,公司章程变更,其条款和股东持股比例都有变动,那么这变更后的新公司章程是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后,工商局才能给予变更。
朋友手上有某公司10%股份,后因经营理念,与其他股东产生矛盾. 现在,公司在邮件通知之后,召开股东会,而朋友因为种种原因, 没有出席股东会;但是后来知道,在这次股东会上, 其他股东同意并签署了一份股东会决议,将这10%的股份, 收回并转让给其他股东, 看了他的公司章程,对这种情况没有定义; 请问这样的决议是否有效? 股权
以公司名义买房,公司法人和股东如果发生离婚情况下,其配偶和子女是否有权分割其房产? 如果发生法人和股东身亡情况下,其配偶和子女是否有权分割其房产,分割比例是多少?
本人所购买的的房屋在质保期内存在需要质量问题,向物业反映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至今仍然未解决,导致本人拒交物业费。最近物业不允许未租赁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本人前往物业办理车位租赁手续时物业以物业费未交拒绝租赁车位给本人,并且不让本人车辆进入小区,请问是否合法。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政府拨款解决原国有企业遗留问题,但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并没有明确解决那些遗留问题,这部分拨款大部分用于了银行还贷,其中一部分为了扩大企业资本金,记在了股东个人名下。因为当时改制后,企业资本金短缺到难以运转,股东会认为这也属于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经股东会同意,按股东入股比例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