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会计,想咨询一下公司有跟我交社保, 我在休产假期间如果依然把我的财务工作做好后,除了社保局发放我的工资外公司应该支付我工资吗?公司的账务我是在家里完成。
放产假期间有工资发放吗?放产假期间公司可以把我的社保停了吗?
我在一间公司里做内勤已经有一年多了,还签了3年合同,去年12月份受孕,9月份临盆,我8月底开始向公司申请开始休产假,公司批准了,但公司有关人员跟我说,休产假那3个月期间公司是不会发工资给我的,还会把我的社保给停了,还说,休完产假回去公司,公司有权要不要你,请问这样合不合法?还有劳动法里面有这样的规定吗?
有无国家规定产检时间算在工作时间内?公司的哺乳期假只有一个月合法的吗?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产假后再发放
有无国家规定产检时间算在工作时间内?公司的哺乳期假只有一个月合法的吗?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产假后再发放生育津贴合法吗?
产假期间领了一个月工资,现在社保领取的生育津贴应该还多少给公司
我于2012年9月生产,2012年10月1日跟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在2012年9月我放产假期间给我发了9月份的工资950元,现在我要报销生育险,生育科给我计算我的生育津贴是每个月1390元来算,比我在职期间工资高。由于我已经离职,在新公司办理生育险,生育科要我去旧公司盖个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章,旧公司要我归还一
怀孕了的财务经理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大大减少,公司降低了其工资,产假期间工资应该怎么算?
公司从北京搬迁到沈阳了,北京公司业务量大大减少,并且和北京的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财务经理因为怀孕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因工作量减少,工作强度降低,公司给她降低了工资;但是财务经理依然把搬迁后遗留的财务工作全部完成,同时协助沈阳财务,提供咨询,提供资料等工作,直到公司取消了其财务经理的权限。之后,公司
我现在怀孕7个月,目前还在上海上班,我是外地非城镇户籍,2011年8月份进入公司,公司一直缴纳保险(三险一金),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在怀孕初期已向公司说明怀孕情况及预产期,现在临近预产期,公司说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时间休息,但是没有产假工资,而且公司要求我在休产假之前必须回复我是否接受停薪留职,若是不同意,产假
在我休产假期间,万达百货要被万达商管公司收购,公司同意给予双倍赔偿(工作年限*工资)
在我休产假期间,万达百货要被万达商管公司收购,公司同意给予双倍赔偿(工作年限*工资),但是我还要再交1个月的生育保险才可以到社保局领取生育津贴,请问公司是不是必须要帮我交生育保险,如果公司强行辞退我,除了双倍补偿金,我还可以得到其它补偿吗?(休产假期间,公司没有给我开工资)
辽宁地区规定,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满十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因为在外省工作缴纳了五年的生育保险,回辽宁后工作不到十个月生的孩子,不能享受生育津贴,那么休产假期间,企业是否应该足额发放工资呢?
产假期间公司予以批准,且有老总签字批假文书和已盖章的一次性生育津贴表,在我产假时期公司不续交保险,不发放工资,请问是否违反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