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建筑工地用锯把手指头锯掉住院,目前情况不稳定未度过危险期。情况具体是,事故当天下午人刚到工地,本来想休息一下明天在进行工作,可是施工现场负责人非得让去工作,说是干活记功,当时一行4个人,领导吩咐2个人去工地干活,2个人在宿舍区干杂活整理床铺,然后在整理宿舍的时候出现的事故。出事当天,由个人承包商送去医院治疗,未报警未进行现场证据留存,现在施工方不承认劳务关系,完全撇去责任不想负责任。有几个疑问,迫切需要权威专家解读: 1、我弟弟当天下午报道,当天出现事故,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否确认?确认关系是否好进行? 2、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词、证人或者声明? 3、事故现场当时没有报警,没有留存证据,现第一事故现场已破坏,是否会影响事故调查取证? 4、如果走法律途径,我们应该准备哪些资料?找哪个相关部门?
公民在工地上发生了意外出现了伤亡事故(家里有2个孩子还有2个老人)怎么处理呢? 轻伤怎么处理? 重伤怎么处理? 残疾又怎么办? 或者是死亡呢? 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修建小型居住楼,因机械事故,照成一人死亡(此人是因站在升降机下,升降机发生故障而导致死亡的),请问这种情况需要赔偿多少钱? 他共有几个兄弟,父母都在。家里有一妻子,有点弱智。有两小孩,没超过十岁。
刘律师您好!我弟弟于2010年10月初开始在盘锦辽滨开发区的工地打工,此工地为某某雨水工程,现阶段施工的是安装埋地排水管,排水管沿重工路埋设,平时建筑材料堆放在重工路面上,占路面情况不严重,10月25日下午17:30左右,我弟弟下班沿重工路骑摩托回家,在工地施工范围内撞到横在重工路中央的一根直径1米多,长10米多的
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亲戚在河南一建筑工地上班,上班中因为摔倒,导致脊椎骨折,并小便失禁。目前医药费建筑公司垫付,手术一个月之后,还是小便失禁。我想咨询一下,如果鉴定以后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多少钱?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还是可以自理但是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谢谢!
我有一亲戚在东莞一建筑工地打工,他与工头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在工作期间出了意外,肋骨断了4根,腿骨断了现在还穿着钢针上着螺丝,住院期间,包工头不给医药费,我亲戚自己垫着医药费,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医生说可以回家保养,到时间在去医院取钢针,现在出院了,包工头只承认付医药费,其它的赔偿项目:伤者住
我有一亲戚在东莞一建筑工地打工,他与工头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在工作期间出了意外,肋骨断了4根,腿骨断了现在还穿着钢针上着螺丝,住院期间,包工头不给医药费,我亲戚自己垫着医药费,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医生说可以回家保养,到时间在去医院取钢针,现在出院了,包工头只承认付医药费,其它的赔偿项目:伤者住
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 未安装警示牌 道路上堆积了建筑垃圾导致的事故
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 未安装警示牌 道路上堆积了建筑垃圾导致的事故 该怎么赔偿
建筑施工工地一工人施工中因个人操作不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此人属于分包班组,分包班组属于拥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公司,分包班组与劳务公司有签订的劳务协议,劳务公司与施工单位有签订的劳务合同,且劳务合同中标明因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由劳务公司、分包班组承担。此施工单位在此意外事故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