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建筑工地事故
建筑工地事故 我有一亲戚在东莞一建筑工地打工,他与工头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在工作期间出了意外,肋骨断了4根,腿骨断了现在还穿着钢针上着螺丝,住院期间,包工头不给医药费,我亲戚自己垫着医药费,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医生说可以回家保养,到时间在去医院取钢针,现在出院了,包工头只承认付医药费,其它的赔偿项目:伤者住院期间的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包工头都不给,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找那些有关部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放飞梦想23……(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09-06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