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地点是在北京或者深圳,一直以来都工作在深圳,现在公司要求我去北京。如果我拒绝,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N+1补偿
如果公司因工作地点变更,因本人拒绝变动工作地点,公司将本人工作岗位进行调动(变为集团的其他公司工作岗位),本人是否有权拒绝,并得到补偿金 因本人拒绝去新的办公地点,公司派人把我的工作电脑搬走以致现在无法正常工作,并要求我帮助他们新招聘的人员(他们说是招的出纳)熟悉我所从事的财务工作,请问这个时候算是
合同中工作地点是A地,实际在B地工作。让调回A地,不同意能得到补偿吗?
B地人,06年进的公司,一直在B的工作。09年签新合同时,合同中写明的工作常住地A地,派遣工作地B。之后也一直在B地工作,在B地工作了六年,社保也是在B地买的。 公司现在要让回A地,实际是想变相叫我们辞职。如果不回去,能行吗。虽然我在B地工作了六年,但新合同签的工作常住地是A地,不知道不去能得到补偿吗。 PS:AB两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变更,合同内没有注明工作地点!申请辞职可以得到补偿吗
现在因工作地点改变,申请辞职,但原合同内没有注明工作地点,我在现在的地点工作半年了,现在申请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公司调到员工的工作地点,员工拒绝,请问据此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吗?
如果我们酒店无提前三十日调员工到其他关联公司且变更工作地点,(如调到本省其他城市酒店工作),我们拒绝后,被告之不服从公司安排,劝自动辞职,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能要求公司作相关补偿? 另:如果我不同意离开本市,不愿意变更工作地点,公司则调动我的岗位,从文职调做服务员兼文员,(合同的工作岗位:**集团各
劳动合同到期,与原来工作的地点不一样,不愿与公司续签,能否得到补偿。
我的劳动合同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去年5月份公司整体搬迁到与原来工厂13公里的地方,上下班在路途中的时间加起来要一个小时,原来老厂上下班加起来只要20分钟。被迫转到新厂工作至今,打算合同到期后部续签了,能否得到补偿。原先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2002年12月31日。 象我的这样的情况,劳动条件变化了,为什么
工作七年,前三年没有签合同养老险只上了一年十个月是否能得到补偿。
在公司工作七年,现在公司亏损关了两个部门要给我们调岗新的岗位加班没有加班费每天工作十小时周六日也不休也不给补偿我们实在没办法了
各位律师,你们好。请问劳动合同上有写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在笨合同期限内经甲方办理手续,有甲方派往丙方工作,工作内容不变。乙方应履行甲方及病房制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其本职工作,在合同期间,工作内容如遇变更,需有乙方与丙方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上有写乙方工作地点为:深圳。 现在的问题是同部门工作地点从
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多,前不久,公司想调我到公司的另一下属公司工作,同市不同区,如果拒绝,可否申请经济补偿
合同注明可以更换工作地点现工作两年要求我换门店,本人不愿意去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和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三年未到期,合同上注明工作地点上海,并且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更换员工工作所在地,本人家在郊区一开始就在所在郊区门店工作,现工作两年半不到,公司要求我换到市区门店工作,离家太远,本人不愿意去,公司要求本人离职并且没有补偿,请问此说法是否合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