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2009年3月以前均为农业人口,在2007年9月将自己的房屋予以出售,同时并转土地,当时她与受让方签定了协议书,上方写的是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受让方同时转让自留田地、及承包田地给受让方耕种。然后双方到乡政府申请鉴证,乡政府出具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载明流转方式为转包。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我母亲应该不符合转让的流主体方,同时并没有书面向发包方申请进行土地转让委托,那么是否以前签的协议无效,应以乡政府出具的流转合同为准呢?同时我母亲是否还应该有承包权,对土地的补偿是否也拥有权利?对受让方私下自行对我母亲的土地进行互换的行为是否可以申请有权收回?谢谢您帮我明确一下土地权属问题
我母亲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在承包期限内还有承包权吗,承包期限满后还可以继续承包吗,其子女也为非农业户口,如果承包期限满后,母亲不在人世了,其子女有承包土地权的继承权利吗
三年前我将使用权属于我家的自留地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外边农户长期耕种,所签的(土地转让契约)只经生产队和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可并没有报乡政府备案和审批。问:这个民事行为合法吗?所签的《契约》是否有效?因现在这块地的价值已增长了我想单方终止原来所签的《契约》退还所收的转让费,把转让地收回再转让给愿意出
各位律师,您好!07年底政府在我村搞土地流转,准备建温室大棚, 通过流转,我建起温室大棚约10亩。当时乡政府拿来印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合同”,委托方是土地流转出让户(甲方),受托方是村委会(乙方),委托经营期限是20年。为了推动土地流转,政府每亩地给甲方1600元做为2年的承包费,以后的承包费由建棚户支付。
在4月1日村民联名在一张名为户主签名的白纸上签了名,村长叫签的,4月2日在这张签名纸上用钉书机钉多了一份卖地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开发商还能国土局搞好土地手续,我想问下这是为什么?
我朋友的承包田,承包期30年现在已过10年,2008年一企业将土地征用,每年付给占地费但未使用,现在我朋友仍在耕种,今年10月该企业改变所有制,被新的法人承包,现企业想占用该耕地,我朋友该怎么办?那位律师或朋友帮帮忙,谢谢!
我家耕地租给别人用的。租赁合同上写着使用用途是建厂房,也没有写清楚租赁年限,一年租金是1500元,已经租用两年。现在他却建几层敬老院性质的房子,住着很多老人。因为生老病死的缘故,所以周围的邻居怨声挺大的。我现在想讲土地收回。请问您,我可以收回吗,合同是不是合法的,如果合法我可以中止合同吗。谢谢……
承包的原归属于县里司法局的林地,合同20年,已承包5年(已投入资金60万用于基础设施、种植的树苗),因为行政划拨土地所在乡从县城划归市里,承包合同能否继续执行;如不能执行,如何赔偿损失。
我家是农村承包户承包的土地,都是根据户主为单位承包的土地,家庭成员没有具体划分某人耕种某一块地,我妹妹也再承包土地的时候也随户主一起分得了一份土地,但她已经嫁出去20多年都没耕种,土地一直随父母代为耕管,父母去世后我妹就来分土地,父母的赡养和安葬都是我负责的,我还有土地承包证,我妹什么手续都没有,我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