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以前的小孩跟前妻,我们现在也有小孩. 他的主要资金是在股票里.以后如果离婚的话将如何分配财产呢?
2003年由于感情不合离婚,共生育一个女儿,当时财产分配是一人一套楼房(楼房地址河北) 07年为了孩子上学的问题在另一个城市买了一套楼房价值60万,因为当时男方身份证丢失房产证就写了女方的名,女方当时把离婚时分配的房子买了出了35万元,男方也出了25万元,口头协议是这个房产也有男方的,虽然没有复婚但是户口本上是
结婚13年,房子在乡下,有2个儿子,13岁和11岁,在女方外遇的情况下,财产怎么分配?乡下的宅基地房子怎么分配?房子是男方的父母给的。 补充:房子是在没有结婚时给的
结婚三年无子女,婚前买房在婆婆名下,婚后我父母出全款买车一辆在我名下,请问属于共同财产吗?还有,我们已分居一段时间,期间我没有工作,请问离婚时如何分配双方名下的存款和所置物品? 在分居期间,我没有工作,钱全部在他那,是否应该给我基本生活费呢?
结婚前丈夫家买的房子,开发商发票开的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结婚后办的房产证,拿结婚证去办的,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与妻子某某共同所有),那么离婚后房子能否两人平分呢?
婚前男方家出钱买的房子,开发商开的发票写的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拿着两人的结婚证去办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的是与妻子某某共同所有。那么离婚后,房子能否两人平分呢? 如果离婚时男方说房子只是你们俩结婚时赠予你们的,现在你们离婚了,男方家要求收回房子,那么我还能分到房子吗?男方单方面要求收回房子有法律效
各位专家: 您们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公在婚后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是他用他的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子),房子的一切费用,包括之后的月供都是他一个人在支付,之后又买了一辆车子,买车钱也是他一个人拿出的,但是车子登记的是我的名字,我在这两件事情上没有拿出任何
您好,我是2002年结的婚,结婚时由老公父母出资买了一户楼房,房产证是老公父亲的名字(当时为了报销取暖费),2008年12月末将房子卖了,卖房款12万,在其它城市又购买了一户40万的楼房(按揭贷款的),买房时首付我自己出了了6万,加上卖房款16万,共付22万元,这回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现在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没有孩
我有两万存款是娘家配送的,结婚后不久,借给丈夫的哥哥,有借条,但是借条现在在丈夫手里了,我俩因感情不和要离婚了,可是丈夫不还我,说要是闹到法律上,就不承认有这2万元的事实,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