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半的产权,可是另一半产权人想把一部分公用客厅私有化,然后我就享受不到一半的使用权
我有一半的产权,可是另一半产权人想把一部分公用客厅私有化,然后我就享受不到一半的使用权,我怎么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业主是指房屋物业的产权人,他具备房屋的是使用权、所有权”,那请问,我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我爱人算是“业
关于业主身份的界定,夫妻共有的房产,但产权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业主),另外一人是否具有业主身份,如果按物权法规定,那另一方就不能称为业主,这样,共同居住在此房屋的夫妻,一方享有业主身份,而另一方就不是业主身份,请律师给予回复。 谢谢!
上海有3套使用权的房产户口不多,快要动迁不知道如果买下产权后是否比原来的使用权时动迁会得益多些?
您好!请问: 1、使用权转产权时,产权上登记名字,(有户口的)无一例外的都有权利登记在产权证上吗?如果其10几年来从未居住过,现已结婚他处有房,也非当前户主的直系亲属关系也需让其登记在证上吗? 2、倘若事实却是是有权登记,请问在这样原则(不让其登记在产权上)下,有何种较为妥当的处理方案? 3、如果其目的就是
我奶奶以前的一套老房子动迁了,当时,老房子里有我奶奶、我姑姑和我三个人的户口,所以后来在新公房(使用权)的蓝卡上是我们三个人的名字。 1、我想问一下,后来因为我要上学的原因,户口迁到别处去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自动放弃了这套房子的居住权? 另外还有个问题,就是,前两年,大概是2005年的时候,我二伯伯在我
老式的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马上要拆迁了。父母早已去世,现房子的户口是孙子辈的。问其儿女可否享受
父母一直居住在老式的房子里,有两个亲生孩子。此房子没有产权证。后父母相继去世,此房子的一个户口是孙子辈的。最近得知要拆迁,其中父母的一个孩子,把自己和老婆的户口也迁到房子里。父亲无工作,母亲早早60多就先世了,父亲的生活费,丧事费用都是子女平摊。现问,他的另一个子女能分到拆迁的补偿费用吗?哥哥以她没有
军区用地开发以后有产权吗?国家是怎么对待军区用地的使用的?使用权国家会承认吗?
我是苏州的一个房地产的置业顾问,犹豫第一次涉及到的是军区用地,我们这边只出售使用权, 可是我对军区用地一点都不知道,只听上司说军区用地是没有产权的,只是租用,换句话说,军区把地租给开发商20年的使用权,有该开发商建设使用,开发商再出售使用权给大众,那么国家会承认吗?如果经营不善倒闭,给不起买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