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之前提到修房占地纠纷一事,现有邻家女的,二十多年前因生小孩有过精神病史,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以此病为由以我家发生了多次争吵,经村,组调解多次无效,邻家还曾说任何人来调解都沒有用(有精神病史),请问各位律师象她这样的人就是无论任何事我都必须满足她吗?而且她还无条件的受法律保护吗?望各位律师尽可能的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我有个朋友的妹妹精神不太正常,经别人介绍跟了比他大一岁的人同居,后来4年就有了两个小孩,她婆家的人叫她去结扎了,现在嫌我朋友妹妹不会干活叫她走人,以前刚认识时都跟她婆家说清楚她妹妹不会干活的,她婆家的人经常打她,他们是还没结婚证的,她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吗/如果她走人的话带走两个小孩可以吗
您好 父亲长达十年都有外遇 现在子女大了 他所有的日常生活开支都靠子女的微薄收入 平时他要带女人回家就让子女到朋友家借宿或住宾馆 还克扣子女给他的生活费包括过年都只买白菜豆腐给子女吃 然后把省下的钱拿去做外遇的开销 长年的这样生活让我承受很大的精神痛苦 请问我该用什麽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或可以通过脱离关系来让自
精神病人受不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精神病人,现实生活中,只有监护人看管,只吃药,没有相关国家证明。事实存在精神病。这样算不算是精神病人?如果不算应该要那些相关手续才能证明?
我想咨询一下有精神病的人受法律保护吗?这几天有一个经神病的人把我家人都打伤了。还把我家的门和窗、家私都打烂了,昨晚我家人在都不敢在家里睡,深怕那经神病人又来打我家人,向警察报案,警察却不受理:说这些事不是他们警察该管的范围。我现在好无奈,连警察都说拿他没有办法,还要任意让那经神病人在胡作非为,我真的
因为是独女,父母年纪也大了,自己身体也不是太好,工作后因为同事之间的矛盾得了抑郁证,父母就把我送进医院住了一年,后来半年后,我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他对我不是太好,考虑自己年龄也大了,家人认可就结婚了 结婚前父母出资将近30万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丈夫还剩余的贷款,打结婚证当天也是我们一起去公证的那天
结婚前因为工作压力而得了抑郁证。住了两个月的院 挂了有一 年的病床至今一直服药,但是一直都工作,后来出院半年后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丈夫,以为是别人介绍。不了解。父母担心我,因为是独子,打结婚证当天我们去公证了,也就是说打结婚证和公证是同一天,公证的内容就是,首付 装修是女方父母资助。将来房屋产权归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