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准备搬迁,因为有点不太方便不想去,请问不去有补偿吗。 都在深圳市但是不在同一个区,合同上有明确标示公司的具体地址
我想问一下您,就是公司公布搬迁后,我们原先不想去,后来但通过公司领导多次协调答应去,并签署调离单和离职申请单,但是我因要考驾照时间较长,要从深圳回湖南来回跑或请假经济上实属划不来,所以第二天向公司申请不去并要求取消签署调离单和离职申请单,但公司回复的是你可以不去,算离职不给予赔偿,不过公司搬迁公布通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您,我于2011年7月26日进公司入职至今,就在今年8月30日公司公布从湖南搬迁至深圳,我原先不想去,但后来通过公司领导劝导就答应同意去,并签署调离单和离职申请单,但是后来考虑到我因要考驾照需要时间较长,要从深圳回湖南来回跑或请假经济上实属不划算,所以第二天早上向公司相关领导申请不去深圳并
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个老板,又在同一个地方,现在我所在的A公司要搬走了,是跨省的,但是我又不想跟厂走,老板说不走的可以留下来在B公司帮忙,而我又不愿在B公司帮忙,如果走的话,能得到补偿金吗
本人于09年10月跟A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工。被派遣到B公司上班,合同约定的上班地点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港城路。现B公司要搬迁到上海浦东新区川南奉,距港城路有40公里路程。本人现已怀孕6个多月,如果搬到新地址上班,上下班路程会多出2个多小时。现B公司只是口头通知要搬迁,具体搬迁时间和搬迁细节都没有告知
我公司现工作地点在嘉定,怀孕6个月了,公司到2015.1.20之前全部搬迁至闵行区。如果我不愿去,是否有经济补偿?具体赔偿有哪些?
公司搬迁至本镇外(但在本市),可否与公司终止合同并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请问可否根据上述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发
惠州宝柏包装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单位是惠州宝柏包装有限公司,但员工工作的车间确用的是惠州宝柏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两个不同的营业执照,现在惠州宝柏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车间整体搬迁去中山公司,公司要员工调去惠州宝柏包装有限公司的其它车间去上班,理由是员工签订合同单位是惠州宝柏包装有限公司,请问在惠州宝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