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车子代另一家物流公司承运货物时在中途发生火灾,导致车子和大部分货物烧毁,而双方都未买货物保险,请问这里边的责任应该怎样划分?另外商业险能对车辆或货物进行索赔?
原告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证据由被告保存),请问法院在进行证据保全之前是否会通知原告或者原告代理人? 法院在进行证据保全时是否需要原告或其代理人和被告或其代理人同时在场? 如果申请人对法院的保全过程和保全结果存有异议该如何处理?能否要求再次保全? 补充具体一点:例如申请法院对某公司财务账簿进行证据保
想交保险找我单位挂靠,条件是给我公司卖点产品,保费从提成中扣除,公司不给发工资,一年左右该人生病,生活不能自理,他享受到大额医疗的补助,他的家人来领医疗费时又预交了一年的保险费让继续交纳,现在预交款已用完,联他家人再交费时对方说不交了,也不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该怎样处理?
1、定金收条原文(名字隐去): 收款收据:今收到张××交来××加工店转让定金叁万元(20000元),余款(含转让费、房屋租金)十五万元于2009年8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如在此期间不付清余款,王××有权转让××加工店给他人,定金叁万元不退。 此据 收款人 王××收款时间:2009年7月16日 2、 经过:(王××为甲方,
对于公路货物运输,如果托运时不保价、不买保险,如果因运输导致货物损坏,可否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
对于公路货物运输,如果托运时不保价、不买保险,如果因运输导致货物损坏,可否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
车卖了没办过户,买卖合同丢了,但买主出证明买我的车。他又卖给了第三家,第三家司机开车和配货站签合同,把一车货拉出来走到半路就着火了,车货都烧了,损失20多万,现在配货站业主起诉司机连挂我是第二被告。我有没有过错。
我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09年6月1号到10年5月31号的合同,现在合同期到,公司却马上口头通知我不续约,辞退我,那么,我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呢?如果需要劳动仲裁,那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我于2009年5月和两个朋友合伙买了一台车。金额75000。当时购买合同上只有我和另外的一个朋友签字。不想今年4月份没有签字的那个朋友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车卖了。车还是我无意中在一个修理铺发现的。我现在已经报案了。派出所做了记录。我没有说他是我的合伙人【既然他这样做我也不把他当朋友了】。只是说我把车承包给他
我于2009年5月和两个朋友合伙买了一台车。金额75000。当时购买合同上只有我和另外的一个朋友签字。不想今年4月份没有签字的那个朋友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车卖了。车还是我无意中在一个修理铺发现的。我现在已经报案了。派出所做了记录。我没有说他是我的合伙人【既然他这样做我也不把他当朋友了】。只是说我把车承包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