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3月在宿迁一家企业上班(公司没有跟我们员工签订任何保险),在今年10月6日(国庆单位没有放假)晚上下班我走路发生车祸,现在单位不愿意拿医药费,请问我该怎么行使我的合法权利跟我的单位讨个说法
2010年12月3日我公司厂房漏水需要检修,因此从外面叫来工程队承包修理,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在修理过程中有一位工程人员从8米高的楼顶处掉落,经抢救现已无生命危险,因工程队无钱支付医疗费用,此费用暂由我公司垫付,请问此次事故的责任因怎样划分,后续我公司应怎样处理?(经了解,该名掉落人员无从业证书及相
甲是物业公司的一名清洁工,乙原是物业公司的经理,于今年2月份起说什么自制,私人承包,但实际上还是由乙方管理。甲于2010年8月17日在拖运垃圾的途中,遭遇车祸,现在乙方没有负担一分钱,连3个月工资都没发,反而乙方要车主负担相应的费用。请问:乙方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不属于工伤责任的范围?
我妈妈在厂里上班,在弄机器时被她同事把机器开了一下摔倒了,把腰骨折了。在家卧床休息了三个月了。到厂里找老板,老板直肯出医药费。请问还可有法律,可以赔偿其他的吗?
我爸爸是今年7月份被电动车撞伤的,当时劳动法规定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不属于工伤,现在如果有了这个规定
让我很气愤的是当时的医药费和住院费是两万多元(不含营养费),当时爸爸是头后部出血,左脸颊粉碎性骨折。当时我和妈妈去爸爸的单位,预支了五千元作为治病的钱,他们公司给了。其实那之前爸爸已经有几个月的工资没有拿,后来,在爸爸回家修养期间,他们公司以不属于工伤事故为理由,把那个五千元直接在爸爸的工资里面给扣
我爸在一家个体小老板打工,做铝铜管的活,刚最近上班时由于一小块铝片泛进眼睛里造成红肿,里面黑黑的圆珠子变成白白的,目前还在医院住院,由于是私营小作坊,没有劳务合同等正规的手续,如果要是治疗后还是看不清的话,这个到时可以索赔多少?另外住院的时候,老板由于贪小便宜荒报了病人的名字是自己,而不是我爸爸,这
我是来自四川的一农民工,经朋友介绍到一工地做水电,10几米高架倒塌摔伤,造成左股骨头和腿骨间骨裂,在医院住院1个多月后出院,内有钢针固定,1年后取出,由于当时受伤的疼痛,在医院的住院名字少写了一个字,出院后因为是工伤,票据和病历单乙方拿去和甲方保管,我一直要求处理,他们都说为了我好,等再恢复一下,因为我
我妹夫今年7月到湖南省张家界铁路上打工挖随道出了事故,此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其中我妹夫为重伤:双腿下端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右肩骨折。已住院5个月仍不能行走,工程方催促出院,也不说出诚恳的解决办法。我们是一个靠打工为生的农民,不懂法律,不知如何找他们解决,赔偿多少才合适。
我家人因为工伤事故造成腰椎第一节骨折,但因为公司告知如果报工伤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因此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得到那些具体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