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1月27号,和一家汽车4s店签订了汽车订购合同,合同注明2010年12月18号之前提车。合同里有一条是“在规定时间内卖方没能交车,由卖方无偿退还所交定金”。但是,我不想退定金,还想继续等车。卖方又说2011年可能涨钱,我咨询您一下,第一:我不退继续等车可不可以。第二:如果车涨价我之前签订的价格还有效吗?是不是我要多付给他涨价的费用呢。
我们签的是“销售上牌协议书”合同编号 xxxxxxxxx《这算是合同吗?》
1 购车方交车款或定金,双方鉴定本协议生效。
2 购车方提车前需将本合约之车款及费用交清后,凭提车单提车。
3 购车方不能按照预定提车日期三天仍不办理交款提车手续,本协议自动终止解除。
购车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如卖方不能按预定日期交车时,由卖方无偿退还所交定金。
4 卖方所售车辆或上牌完毕无车质,卫生等保持完好无损。
5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办理。
6 本协议一式三份。
另外我还有定金的收据
我到4S店订购了一台汽车(订金2000元),协议上注明提车日期为30天之内,结果最终提货日期超过30天,我是否可申请4S店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可以有没有什么赔偿标准?
北京盛达天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私改合同、承诺不兑现、乱收费、欺诈消费者
2010年10月23日在北京盛达天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业务员耿经理接待,联系电话15810424210,保险后由林经理在未告知我们任何信息的情况下办理,林经理联系电话13911094275。投诉内容:私改合同、承诺不兑现、乱收费、欺诈消费者。 事件大致经过: 电话询问阶段: 询问手机号为15810424210的业务员耿经理,荣威5
我公司(甲)向对方公司(乙)订购一批货。乙的业务员(丙)代表乙与甲签订了合同(有乙公司章)。甲按合同向乙的公司账户打了全额货款,结果甲收到的货物不符合同规格。此时甲要求乙按合同换货,乙不同意,并称已将丙开除,说是丙私自从其他公司发的货,乙不负责。而款是被丙带走的,应由丙负责。而后又称若甲向乙起诉,则
我有一辆轻型货车想转让,但是享受汽车下乡政策的汽车按照规定两年之内不可以买卖,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签一份合同以回避以后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后所承担的责任?如果能签要到哪里办,费用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