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基本情况: 上个月我大哥在宁波一家工厂上班时被机器扎到了右手四个手指母,当时将骨头和经脉都压断,于是厂里人送往当地医院手术,进医院时候我大哥不能签字手术,老板娘喊了其他厂的买了保险的人签字,以他人名字做手术。现在做了两次手术,第一次手术用了6个小时接好骨头和经脉,第二次手术对严重的中指姆再手术。 工厂情况:生产齿轮的机械小厂。 家庭情况:家有小孩三个,哥嫂在外打工 工伤情况:四个手指母骨头和经脉被压断,手术两次。 现在情况:手术出院,还有一次手术去取出指母里的钢筋。 赔偿情况:医药费再出;生活费出了一部分,给的时候还写的是借条;电话说下个月将发工资给正常工资的60%。 劣势情况:医院病历的名字是其他厂的人的名字;大哥和厂家的合同协议书丢失了。 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帮忙分析下?如何协商好呢?是否有必要去认定工伤找法律途径呢,胜的几率有多高呢,会付出多少代价呢? 希望好心的律师帮帮百姓,谢谢!
1、工伤休假期间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工伤员工营养费?如果支付有何标准?劳动法有具体这方面的规定吗? 说明:休工伤的员工未达到工伤级别,生活完全能自理。
我3月17在德力西晋泰煤矿一矿上班。6月17号因工受伤,结算平均工资时按4个月的平均工资核算是否合适? 我在职上班时间只有3个月,
我的一个朋友崔某是一国有医药公司职工,2005年9月25日在下乡工作途中遇车祸死亡,当时,医药公司未按法定程序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崔某因不懂法律也未申报。2008年该医药公司改制为私营有限公司。请问:我的朋友崔某是否还能进行工伤认定?应该怎样得到工伤赔付?谢谢!2010年12月15日
本公司是施工服务企业。职工月收入:基本工资+施工补助(施工补助仅给参加施工的职工按施工小时发放),职工工伤期间不参加施工,工资如何发放?如按前12个月职工平均收入发放是否可以?谢谢
朋友的父亲原来有一只眼睛因工伤已经看不见,这次又在另外一个厂因工伤导致眼睛也看不清,只能近处看到是有个人影在动,却看不清人,现在治疗当中,不知能否治好,医生说就算治好也要带眼镜才能看见一些。想要先了解一下这个赔偿问题,不知这个是属于几级工伤呢?谢谢您的回答!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0岁以上增长一岁减10% 请问这个时间根据 工伤发生时的算,还是按赔偿的时间算.例如伤者2010年10月发生工伤55岁男,赔偿支付时间是2011年8月 .请问是按受前者还是后者算 如果按工伤发生时计算,法院会采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