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同镇不同村公所的村买100平方集体用地建房? 双方怎样签署买卖合同才合法? 土地买卖合同怎样写?
父亲去世后,母亲将老房子卖了,大概有十多年了,当时孩子几个年纪不大二十几岁都顺着母亲的意思了,老大一直在外地不是很清楚这件事情,现在发现当时签的合同是母亲签名还有母亲代替已故父亲签名,后来买房的买主拿过来一个附件要几个孩子签,其他人都签了只有老大的签名是弟弟代签的,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已经过户了土
由于国家公益事业征用本村部分农业用地,造成部分村民失去原有耕地,使得村民土地不能平均使用。故此,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经过全体村民代表讨论商议决定,将此地块未被国家征用的剩余农业用地统一交由村委会代为经营管理,并决定将每年由此地块经营所得的利润百分之八十分发该每位村民,其余百分之二十用于村委会经营管
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和镇政府条件没有谈笼。政府说要法院起诉强拆,请问我们怎么办?可以打官司吗?一般胜诉大吗?流程走下来要多久?
我村个别村干部打着新村改造的名义,把我们组的田地卖给了个人(也可以说是出租)也没有给人们一个说法和结果。这样合法吗。村支部知道后让这个人在支部会上作了检讨承认了错误,可是买主又请村支部人员吃饭,都又同意了。他们做赔偿的时候没有通过大队发放而是到个人家里进行,我们不同意的家庭他们就让社会上不三不思的人
我爷爷在农村有套集体土地的房产,爷爷去世后,我父母亲以及我都是非农户口,能继承非农的房产么。我媳妇是农业户口,但是不在本村,面临的问题是媳妇想转户口回本村的话,要在本村有房产,要继承房产的话,要本村户口,形成无解的循环,看能不能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家在1995年于深圳宝安某村向一村民购买了他家的一副地皮,(我们不是当地村民)当时我们家和他们签了一纸协议,同时还有2个公证人在场,大概内容就是卖方已确定房子卖给了我们,签了名且压了指模,然后在07年整个宝安掀起了盖房风,然后我们家在该土地上建了7层的楼房,当初该村也有很多人也建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