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骑电动车出小区门 准备过到马路的对面行驶 与一辆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相撞 双方均摔倒在地 但所幸都无大碍 我只是腿部擦伤 手指擦伤 对方一点小伤都没有 本来没什么事 又赶时间 所以没计较什么 但是对方一口咬定我是走反道 反而向我索赔100元 她在机动车道行驶 我从小区门口出来 这样相撞 到底谁承担责任
我开的是二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双向四车道,中间有单黄实心线)靠右边车道由南向北直行,车速不超过40公里/小时,未交交强险,有驾驶证及行驶证,车辆未年检.对方无证电动车,由北向南左转弯与我相撞.具体应该说是相刮擦了一下而已,我安然无事,对方落地,受伤.这样的情况责任该如何分?
我开的是二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双向四车道,中间有单黄实心线)靠右边车道由南向北直行,车速不超过40公里/小时,未交交强险,有驾驶证及行驶证,车辆未年检.对方无证电动车,由北向南左转弯与我相撞.具体应该说是相刮擦了一下而已,我安然无事,对方落地,受伤.这样的情况责任该如何分?
我父亲在省道与乡道十字路口,(该路口无斑马线和信号灯,省道上有减速带及十字路口标识牌。)骑电动车自南向北与自东向西(省道)的大货车相撞,造成头部、肋骨、锁骨等多处受伤,在监护室观察,暂无生命危险,请问责任该如何划分?如责任五五,如赔偿我们能占到到少比例?
你好!昨天下午我骑电动自行车从车站出来打指示灯从左车道转右车道时与直行的摩托车相撞,我车没摔倒,摩托车倒下,骑摩托车者和他妻子没事,担抱着的小孩在他妻子倒地时后脑撞到地面,ct检查大脑没事,只是肿了大包,现在还正在医院住院。当时没及时报警,去医院时才报警,但警察说没有现场所以无法断定谁对谁错,现在小孩
我骑着两轮助力车在光明路(光明桥南头)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这时有个人骑着电动车,在光明桥南边的小路由西向东上光明路,当时那个人是逆行在光明路由南向北行驶,没走几米突然由西向东横过光明路,因事发突然,造成两车相撞。责任该怎么样认定呀!我也有驾照,车上的大票也全,双方也都没有什么伤,可是交警说我是主要责任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昨天中午,我骑着电动车逆道行使,结果与一老汉相撞(老汉正常行使,突然掉头,结果二人相撞)二人摔了一跤,二人的车都有摔烂一点。老汉找我索赔,我当时只带了30元,没有达成协议,交警来了就说是我逆道是我的责任。没有目击人和摄像头。交警走后,我俩没达成协议,老汉动手打了我,我自卫的打了他。我头部和颈后都有瘀伤
电动车由南向北在左转弯时与货车相撞,货车由北向南行驶,由于货车刹车失灵,给另外的车让路,和电动车右侧在车头相撞,电动车车主住院一个月,头部淤血尚未完全吸收,在这起事故中,双方责任怎么分,需要做哪些赔偿?急需解决答案,谢谢帮助的人!
晚上2点左右,我朋友的在30码的速度行驶十字路口时,被右侧过来的出租车相撞,出租车刹车痕迹为15米远。两车头相撞,当地交警责任划分为五五责任,这样合理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