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9月份辞职的,我11月份去结工资发现我的社保没停,厂里要在我工资里扣除我10月份和11月份的社保费用。但我认为这是厂里操作的问题,不应该有我来自费。求解答
今年在南宁一家公司工作,8月份被迫离职,但8月份公司就已经把我的社保停了,而且7月份也没给我交应交的社保,导致我的社保成欠保状态,多次协商补交无果,如果公司不给我补交,我将一辈子处于欠保状态,以后也办不了退休,请问我能采取什么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各位律师: 大家好!我之前在一所公立学校工作14年,于2013年9月提出辞职申请,由于单位在经济补偿金方面百般刁难,未就经济补偿金达成一致意见,近一年来未正式办理离职手续。现单位通知我立即回去上班。我现在仍然想辞职,想请教三个方面的问题: 1.我2013年9月提出辞职后,单位就没有再为我缴纳社保了。单位是否应该支
十月中旬从原单位离职,原单位人事主任说好社保就交到九月份,新单位承诺为我缴纳十月和以后的社保费用,然而最近新单位人事联系我说无法对我完成“增员”,原因是原单位未对我进行“减员”,联系原单位被告知由于他们的疏忽,在我离职之后,忘记了对我社保的“减员”处理,造成原单位继续为我缴纳着社保,他们同时要求,要
我是一名企业的员工,于2012年8月入职该私人企业,至今年04年5月尚未购买保险。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规定的要购买。6月份该企业转让股份给现在的一家国企,转让时该企业要求我们签订一份协议,内容就是要我们不要以前的保险了,否则该国企将不录用我们。协议并不是双方愿意的情况下签订。但与该私人企业的劳动合同则是要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