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我在当地医院顺产生下一个女儿,当时医院并没有给我女儿做身体各方面检查,6月12日下午女儿突然发病,抱到当地医院当时帮我女儿看病的医生只是作了简单的检查体温和测心跳,跟我们说症状都正常,但当时我女儿表面症状还是很不正常,嘴唇发白,肢冷。然后开了一些药让我们抱回家观察,回家二小时后女儿又发病不久就呼
新生儿出生十几天后,因小孩脖子周边长小水疱,首次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黄痰,开了些降火药说无碍回家,第二天中午小孩不乖再次送去检查告知病危住院,第三天早上7点多死亡,化验结果是胃炎,浓肠包,新生儿败血症,事实该有个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婴儿生前未作头颅的检查,婴儿死后两家医院同意尸检,尸检结果头顶骨折,医院就应负责任,所以现在有损两家医院利益,二家医院又说:婴儿是埋过的,在尸检之前两家医院也是知道是埋过的。这种尸检结果还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有,有多少法律效应?
一直在一家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全部正常,又去该医院生下一男婴,孩子在11天的时候,感觉不对,又去该医院做检查,院方回复,孩子状况正常。过几天孩子消瘦严重,去别家医院查出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脊柱弯曲、十二指肠梗、抢救无效!孩子32天,死亡!
医院对新生儿没有做任何的疾病筛查并且不到24小时就叫我们出院
由于我宝宝刚从医院出生,不到24小时,不作任何疾病筛查,就叫我们出院,导致我宝宝有ABO溶血症,并且第二天就开始皮肤出现有点黄,第三天抱去医院洗澡,医院也说没事,到第五天越来越黄去医院看儿科主任,他说没事,回去多喝水就排出来了,这时胆红素已经达到520了,导致胆红素进脑,影响孩子的脑神经了,应该怎么起诉医院
你好,我是南昌青云谱区的市民,宝宝现四个月,在两个月的时候准备去上户口,被社区告之要上环证才能上户口,所以一直拖着,要准备给宝宝买医保了,所以要上户口(我宝宝是第一胎,有准生证及出生证明)个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把上环和上户口扯到一起,有同学的宝宝在今年九月上户口,青云明珠那边的,没说要上环证,已经上
我家住的是虹口区石库门房子,房子性质是承租房。户主是我爷爷今年90多了。我老婆是外地户口,在上海居住证已办。今年5月份生过宝宝想给宝宝上上海户口,但是户主和家里其他人不同意(奶奶、叔叔。。。)请问我能否给宝宝办成上海户口?补充说明:1、结婚证、出生证、身份证、女方在上海的居住证、女方户口本我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