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4年为董某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银行要求签了一式5份,但没有写签订日期,2004年董某贷款10万,只使用2份保证合同,并在2005年还清。但在2006年董某又与银行信贷员勾结用2004年时签订的空白保证合同,填上2006年日期重新贷款,并且没有按期还款,致使银行起诉
我爷爷奶奶名下有一套房子,他们已写好了遗嘱等二老都去世后此房子由我继承。但他们是手写的遗嘱,爷爷手写并签字,奶奶不识字按的手印,也写明了日期。老两口文化不高,比较固执,不肯去做公证。所以我想请问这种未经公证的手写遗嘱在继承房子时是否有效?谢谢!
本人现在日本,2008年8月借给一起来打工的同事35W日元,但是今年8月回国了,在回国之前没有还我的钱,于是,给我打了借条 借条时间写的是2009年8月21日起2个月之内还清,口头说由他姐夫还,可是现在还没有还! 问题 1 是否应该还我日元! 2 如果我起诉他,法律会有什么样的判罚! 3 如若按月给的话,可否要求利息! 4
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借了很多钱,都是我不知道的,我一起住在婆婆家,他也不经常回家,他在外面借了很多钱,家里原有两处房子,也让他卖了还债.现在他进监狱了,有很多人,我不认识的人起诉我,要我还钱,我该怎样举证,那些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 从哪方面入手,能否举例说明
公公丧葬费用开支3万多,公公生前7万元的医药费用也是由我们夫妇全部承担(就我老公一个儿子),如此大的开销实在难以承受,请问可否将抚恤金用于丧葬开支?因为抚恤金的领取涉及公公其父亲、一子两女以及其后妻、后妻随的女儿几人的利益,若协商不通(尤其是公公后妻已明确表明要领取)的情况下,该如何?是不是有明确的法
原公司承认劳动关系,可却拿出我在公司时用于购买材料借款的借条,还有一些汇款单,说不是购买材料的,是我
原公司承认劳动关系,可却拿出我在公司时用于购买材料借款的借条,还有一些汇款单,说不是购买材料的,是我借的,让我还钱,还不承认欠我工资,下周继续庭审,我该怎么办?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家庭生活,但是本人并不知情,男方现已无力偿还借款,也无经济来源,因家庭原因孩子由男方抚养,由于男方无精力能力抚养孩子,现由前夫母亲抚养,现法院追加本人为被执行人冻结全部工资(未留生活费),本人准备提出执行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家庭生活,但是本人并不知情,男方现已无力偿还借款,也无经济来源,因家庭原因孩子由男方抚养,由于男方无精力能力抚养孩子,现由前夫母亲抚养,现法院追加本人为被执行人冻结全部工资(未留生活费),本人准备提出执行
2009-2010年2月王某分三次向李某借款75万元,目前王某还不上。2008年王某开了有限公司,是法人代表。2010年4月王某将公司股权转让给妻子宋某50万,黄某3万,并且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0年6月王某与妻子宋某离婚。 请问律师,1、请问王某借款属于诈骗罪吗? 2、王某给李某打的借条没有注明用途是用于办企业用。李某起诉
朋友以投资名义借款后潜逃,现以诈骗立案,请问可否个人联合身边资源进行网络通缉信息发布?
已经立案,请问个人如果联合身边的资源在网络上进行民间通缉,是否违法或是否可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