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的亲情:我想他接了3.4万元。我在2009年归还拉他。可欠条忘记收回也没有收据。他在次向我要那3.4万元我该怎么办
我用银行汇的款可以当证据么?
本人转店面给下家,合同签好,另附一张25000欠条。 欠条上写明于6月18号前归还。署名下方 日期为:2010年6月10号 至今没有归还。每次打他电话都不接,到店里也常不见人。 即便遇上也就是和我说,在想办法之内的话。 前2次遇到他要么 说3天要么说2天一定给我,到那天再找他 人找不到。一个招呼电话也没。 现在本人也
08年底,我进了一批货价值2万元,因为当时资金紧张,所以给对方打了一张欠条,09年初,对方打电话过来问货款的事,在通话中,对方问了我欠他2万元的事情,没有提到我是否打了欠条给他,两个月后,对方拿着欠条过来要钱,我就直接把钱给他,欠条也拿回来撕了,现在对方突然拿出09年初打电话时的录音起诉我,说我欠他2万元,
您好!我有一客户欠我货款10万元,打有欠条,只因欠条丢失,客户不肯承认欠条是10万元,只肯承认4万元,请问能用什么方法收回余款6万元呢?
2008年9月8号借别人两万元.2009年的时候已经还给他了.这两万元是经我亲戚的手还给他的.我没把欠条收回来.也没有写份收条.还有一个月就快满两年了.如果这个人耍无赖,拿着欠条问我要钱,或是起诉我.我还有可能在还他两万元吗?
本来我和他一直是生意上的关系,我发货给他,我们这个货因为是食品行业,所以都是先发货,后收钱,所以前面他拿货的钱还没有给我,后来他不在我这里拿货了,于是我们家里就说去把以前的拿的货的钱收回来,前面几次他都拖着不给,后来有一次,也是去收钱的时候没给,却因为另外的问题闹起来了,这一闹,走的时候就忘了把欠条
1.本人与2007年因做生意前资金不够向原告借款两万元,并出示一份两万元的借条 2.又于2007年11月19号又向原告借款两万元,(并将上次借款两万元的利息已还)合计上次借款一共肆万元,并出示一份肆万元的借条以房产证做抵押还有一份担保书(拿我父亲的房产证做担保,并且父亲出示了一份担保书) 3.与2008年3月30日还
1.本人与2007年因做生意前资金不够向原告借款两万元,并出示一份两万元的借条 2.又于2007年11月19号又向原告借款两万元,(并将上次借款两万元的利息已还)合计上次借款一共肆万元,并出示一份肆万元的借条以房产证做抵押还有一份担保书(拿我父亲的房产证做担保,并且父亲出示了一份担保书) 3.与2008年3月30日还
请问之前无合同,采购方中途要钱不要货了,凌晨3个人来家里逼我写欠条,还拿走了身份证和银行信用卡.欠条是他们其中一个写的,我抄的一边,欠条里面提到了没按时给货,但是之前又没说好时间.(采购方因为亏损严重,生意做不下去了,想拿钱,减小损失) 采购方现在拿着欠条说要告我,请问能打这个官司吗?货现在已经给到采购方的合伙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