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3月份进入某物业公司上班,至今已满8个月,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加班费用每天支付15元,节假日值班未加薪。本月22日公司要求所属员工签属劳动合同,但只签名按手印,合同中工资、待遇以及劳动时限等全部空白,因此本人未签署合同。下月起,欲辞职。 想咨询下律师,针对此情况,可否向劳动监理部门提请劳动仲裁,如可以提起哪几项权益可以维护?谢谢!
我于07年10月进入浙江平湖一家药企,在广东办事处(该办事处在广东当地没有注册登记)做销售工作,入职时只填写了一张入职登记表,年8月公司因为工作调动,我提出离职,于09年8月21日离职,现已离开公司两月多了。公司从入职到离职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09年初签订过一份销售责任书),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保。 我现
我在芜湖工作,是个外地人。我与2008年12月1日进入公司工作,当时谈定试用期3个月。可一直到09年8月1日才转为正式工。今天是09年10月30日,工作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购买社会保险。请问,我这种情况符合劳动仲裁吗?如果符合,我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我能获得什么赔偿?谢谢
我从2005年9月16日到现在,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做的是销售业务员。过了试用期一个月后,我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合同中未列明具体薪资,是所有岗位员工都统一的格式。上面说明了工作满三年后才会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等。除了劳动合同外,公司给我们市场部员工单独列了一个市场部管理办法,约定了工资提成以及工作内容
您好,我是2006年4月进入某大连公司北京办工作,由于公司部门矛盾,导致我从2006年4月-2007年12月期间无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我上各项保险等,2007年12月开始,由于国家监管严格,新劳动法实行,公司才同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7月份,所属部门领导由于个人喜好,想劝退我,但只是口头沟通,不肯下书面通知。后因无法
我们是在深圳的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公司实行的是六天制(每个星期不定时休一天)。平时(星一到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是7个小时,节假日、法定假日是6个小时,共计一周为42个小时。另外由于工作性质要求,我们每个月要在正常的劳动时间外轮流值班6个小时每月3到4次。就是说一个月按四个星期算我们每个月要多出加班时间6*4+2*4=
老板通过e-mail辞退我,我提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我于2007年到公司工作,当时签订一份两年期固定合同,至2009年合同期满,公司一直未予我再签订合同,直至2010年4月,公司老板电子邮件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我打电话与其协商,他说我与公司之间没有合同,他也不会再和我补签合同,所以不属于辞退,只是通知我而已,还说公司准备清算。 目前我已有的一些证据就是当初的劳动
今年7月15日与公司签订聘用书(电子版),7月15日开始上班并计算工资。7月23日,公司以个人能力不足,要求我自动辞职。本人目前已怀孕40天。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公司能要求我”自动辞职“吗?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吗?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请问劳动仲裁申诉书中,“请求事项”我都可以申请那些权益(根据我的情况)
首先谢谢您的关注! 我是2010年12月14日入职一家公司。2013年6月19日主管领导单方面让我停职(可能因为和我有矛盾吧。之后公司再未给我发工资,缴纳社保)。我多次找公司督促解决我的问题,未果。7月9日我在莲湖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要求补发我的工资、补缴我的社保。之后监察大队说公司答应尽快处理与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