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星城A栋商铺三层位于广元市南河, 交房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在 2011年开发商凭借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收取房款,而购房人正是看到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预售许可证,并承诺广元赛博数码广场入驻, 统一招商, 商铺价格也因此相当高(3万多至4万多一平)才陆陆缴纳了房款,东拼西凑承担了巨额债务。我们与开发商和承租商分别签订了售房合同和租赁合同,由此确定三方间关系为两份合同三个主体,三方之间彼此独立。主体一:广元赛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元赛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经由广元市工商局批准注册的公司(后发布正式声明,称其从未与四川省广元市江南星城1至3楼的商户签订承租合同),公司信息可在广元市工商局网站上查询;主体二:广元市新程实业公司,广元市新程实业公司系江南星城的开发商;主体三:江南星城1至3楼商铺业主.现目前没有能力交房. 我想请问,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虚假宣传,欺诈行为?该如何讨要说法和赔偿?谢谢~~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和《关于核实作废采矿许可证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08】482号)要求,在2008年对莱州市辖区内99个废止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也没有给当事人送达的。只是在网上发了一条这样的的公告,是否属于行政行为?
请问签了事业单位的就业协议以后考起了省公务员,去公务员编制的单位工作了,这种样是否属于毁约行为?给要
我在招聘特岗教师时,入选了,签订双方协议3年,后来在同一年有考起了省公务员,我就去公务员编制的单位工作了,这是否属于毁约行为?
大家好: 本人上个月接到开发商交房通知书(现未领房),实地看到离购买的套房10.3米处多出了配电房,挡住了原先购买时能够欣赏小区中庭美景的意愿,现在用公积金分期付款已经15个月。售楼处小区沙盘效果模型里此处并没有配电房,也没有标注“配电房”字样,我的套房在地面车库之上属第一层。这些事实能断定开发商属欺
大家好:本人姓陈,在东莞一家餐厅工作,近段时间餐厅贴出了招聘启示,其中一项是招聘收银员一名,工资待遇是:每月工资2200—2400,上班时间为每天9小时,我看后就介绍我老婆进来一起上班工作,但是上班三天后,时间却改为每天10小时,而且上班一个月后发工资时我老婆的工资单上却写着:应发工资2100元,其中一百元为每月
是这样的,昨晚与一个女孩子在宾馆发生了性关系,当时三个人在场,她的一个女性朋友也在旁边。事后过了一天她要我照顾她,否则就去告我。请问我这属于犯罪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某房屋开发商隐瞒A户型商品房消防设计在去年5月13日被消防管理部门审核不合格的事实,于去年10月份与我签订了A户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合同附件一约定了A户型商品房的平面结构图(即为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平面结构图)。今年4月份份,该房屋开发商寄送一份书面通知:“出于安全考虑,必须在A户型
商场隐瞒消防未过关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商场隐瞒消防未过关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商户是否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退回押金?合同中规定的对商户收取的滞纳金是否有效?由此对商户造成的损失商户如何要求赔偿?
在4S店买的新车,正常使用2个月后,发现电瓶无法充电。经4S店检测该电瓶的出厂时间比车辆的出厂时间早了12个月;后与4S联系,他们也确认该电瓶存在问题,给我的答复为车辆维护时工人装错了电瓶。 请问,该行为构成消法中的欺诈吗?
已签合同,交了首付,发现开发商在签约,宣传有诸多欺诈行为,可以无条件退房吗
我们是去年底至今年初在北京买的富力的一个楼盘,都已签约,交了首付,现在发现合同中有诸多霸王条款,在宣传中有诸多欺诈销售行为,而且都保留了证据,比如说宣传时说小区公园为自建,事实证明为市政配套,比如宣传时说精装修标准为“3000元标准”,但合同中并没有规定装修产品的厂家,品牌,标准等,只是“高级”“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