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的过程中,有占有被害人财物,逼迫被害人写欠条,辱骂威胁等行为的,在量刑上如何进行裁定?谢谢!!
事情过程: 09年2月13日 下午 我与同学至上海不夜城手机城修理手机 在一摊位上 与老板谈托后 进行手机修理 老板说:需要我自己看着修理过程,以防修理后造成的无法开机情况(因为手机只是线路脱落无严重情况) 在手机快修理完毕时 ,店内走入一小工 见我站边上可能产生不悦 让我出去。 我解释是老板关
事情过程: 09年2月13日 下午 我与同学至上海不夜城手机城修理手机 在一摊位上 与老板谈托后 进行手机修理 老板说:需要我自己看着修理过程,以防修理后造成的无法开机情况(因为手机只是线路脱落无严重情况) 在手机快修理完毕时 ,店内走入一小工 见我站边上可能产生不悦 让我出去。 我解释是老板关
一个人,因故意伤害被判10年,个人认为是判重,帮其咨询一下。大概如此:某人X花钱请他以做生意为名,带A到某处,但他并不知道内幕,将A带到后A被X又请的一伙人打了一顿,致A为重伤乙级,A过了几天后受不了,自杀了。他被抓后,刑侦队不认可他说的买凶打人的情况,判决书上这情况没有提出。在他坐牢第6年的时候,当地的刑侦
事情发生时间:2008年10月8日晚 事由:我叔叔的弟弟在金沙新城做保安,有一辆车(共4人)在业主自己买的车位上,我叔叔的弟弟就上去说这是别人买下的私家车位,请另停别处。 结果这帮人非但不听,反而一定要停,并且还动手打人。 我叔叔他弟当时打电话叫他们保安队长来处理,因保安队长当时有事说要等下来,他只好打电话
我是国家机关正式工作人员,在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遇被执法者不服从管理而怀恨在心,后雇凶手,在他的指认并带领下致我轻伤致,当时已在公安机关立案,并在网上通缉雇主;一年半后经调解民事部门达成协议赔偿约十万元(医疗费7万多,按相关规定计算共应赔偿16万元)。随后雇主归案,取保候审。现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公
我有一朋友,半年前刚因抢劫罪释放回家,但几天前受朋友邀约将另外一人打至残疾(他们一共五六人),事发后邀约他的人潜逃,请问下这个大概会怎么判!谢谢 另:他在今年的3月份就被宣布逮捕了,但是到现在都还没有判决,这样的情况正常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