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了24年,现患病在家治疗休息,公司不依法给予医疗期待遇,要解除本人劳动合同。依照规定,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本人向公司请求依法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遭到公司拒绝。理由是公司2006年改制,本人在2006年买断了二十年工龄。可买断后本人一直至今仍在该公司工作,但公司不承认我的买断二十年工龄。我要咨询的是:因为我一直在这家公司上班,依照法规,买断了的二十年工龄能否作为我享受医疗期待遇的计算工龄?我享受医疗期待遇的计算工龄是不是二十四年?如果不是,那该是多少?依据是什么?
我爸在公路上干了将近三十年了,是个养路工队长,今年五十四,还不是正式职员,我问一下,他可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其他保险,是否可以转为正式职工 在职期间或者以后不工作了,单位是否应该缴纳养老保险等其他保险
医学会的人员说,医疗事故鉴定只看材料,不看各个医院出据的CT、超声、核磁检查报告结果。这种说法对吗吗?谢谢
律师,你好!我和学校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已经有了四年,我想换单位了。合同到期是2012年的8月1号,我应该在什么时候递交辞职报告是合法的呢?
本人于今年8.1离职,原公司托欠8个月保险及供基金,至今未补缴,我想问问劳动法是否有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原公司应该在多久内补齐? 另外因原公司托欠,给我造成的损失应该依据什么给予赔偿?
我去一家私营医院做痔疮手术,一个月后发现手术导致肛门狭窄 只有一根筷子那么细的排便口,公立医院的医生对此类的情况已经接到麻木和气愤,他们说“XX某某医院老是让我们给他们擦屁股,建议我们找他们理赔,去告他们”。可我不知道要怎么寻求理赔。也不清楚应该怎么找医院去谈判去理赔!!更不用说告了!!
有一位律师说“可以尝试申请工伤, 但严格说来不是工伤,而属于公司侵权,因为公司作为活动组织者未能保障参与人员安全,负有赔偿责任。”不知道他的说法是否正确。那天的聚餐送别离职员工那天,老板,财务,采购,所有办公室人员都参加了。我老公的公司目前说是医疗费用现有公司垫付,等出院后再商议。还送了电脑到医院,
我2010年3月30号进的公司,公司十月份才给我缴纳了一个月的保险,就在缴纳保险的那个月,我由于流产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单位不但不给报销医疗费,反而还克扣我请假期间的工资,请问我是否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给我报销医疗费以及还我请假期间的工资呢?劳动法有这项规定吗?请详细说明
11月30日我开着帕拉丁在路上正常行驶,正当要和一辆红色车子会车时一辆银灰色的小车迅速违章超车给我撞了,对方无证驾驶,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下,我轻伤,我的副驾和对方车副驾都轻伤。对方司机肺出血住院,他是借别人的车,对方家属不出面老是让朋友找我拿钱先治病,请问我该拿钱吗?交警队知道他无证驾驶,他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