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与企业签定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当时企业说马上就把社保给补交上,直今才给交到2008年,我有没有权力要求企业交到现在。我还有哪些可以要求企业培偿的权力
我是从2000年7月10日进企业上班的,2002年5月份公司才给我买社保,企业这样做是不是违规了,我想如果现在辞职了,能不能要求企业赔偿 请问过了时效期,与单位协商解决是否有用,单位不管找劳动仲裁能解决吗?
我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没有给我上保险,而且合同规定的压一个月工资,可是到十月份了,八月份的提成还没有结清,售后经理说结算不了,我 提出辞职,但辞职理由是家中有事,我想把工资和提成还有保险赔偿金一次性拿出来,结果人事部让我找财务部,财务部又让我找人事部。后来,我去仲裁,可是要等到明年二月末才能开庭,
大家好,我于2009年11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1月离开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我曾向公司提出要求公司给我缴纳养老,医疗以及失业保险,公司以要求在公司工作一年以后才予缴纳为由没有给我缴纳保险。今年11月离开公司后,我要求公司给我补交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的保险,公司也同意了,但是由于这期间的保险我个
目前某企业是以下情况: A B C三人合伙经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三个合伙人分别向公司垫付了数额不等的资金。其中A垫付最多,C垫付最少。现在企业面临倒闭,随即提出了债务清偿问题。目前企业没有现金,还剩一部分资产。A提出先将公司欠各人的债务清偿过后再计算公司资产,即B和C各自拿出一部分资金偿还A的钱。但是C提出
有一个政策上的劳动争议,我是从军队转业到企业的军转干部,按当时叫军办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当时企业叫我们自己想办法谋生存,因为它自己也是皮包公司,在我们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辞退我们,没有任何依据,我们几个战友都是这样,行政,组织一下子都没有了,我们认为与该企业有劳动关系,它却不承认,我们在部队十几年工作的履历就这
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给职工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后来职工无故矿工半年多,用人单位是否应该继续给该职工缴纳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