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一学生在自己座位旁蹲下身捡东西,脚有点伸在过道上,另一个学生回自己座位时速度快,没有看到蹲在地上的同学,拌了一跤,跌倒时牙齿碰掉四分之一。教师立即与双方家长沟通解决,但现在双方家长的意见很不一致。受伤的孩子家长认为,我的孩子是因为另一个学生蹲下捡东西,脚伸到过道中才导致摔倒,要他承担责任。另一个孩子的家长觉得孩子蹲下身捡东四没有错,是受伤的孩子自己走路不小心才跌倒,拒绝赔偿。请问,双方家长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盼回复。
李某是江西一个山区县人。2009年3月,李某聘请钟某(有三级建筑师资质证书,并取得了临时建造师资质,属一建筑公司项目经理)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民房一栋,高四层半。合同议定:钟某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自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在施工时,钟某将基建砌墙工程发包给了邹某,邹某又聘请了黄某负责砌墙。一天,
时间:10年10月7日18点30分地点:S102; 27km+400m(呼凉公路和林格尔县境内)发生经过:肇事司机王XX驾驶蒙AJ6617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到27km+400m处时(进村丁字路)与前方同方向机动车道内刘XX驾驶的畜力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刘XX当场死亡并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形成原因:1,肇事司机王XX超速行驶;2,行驶到村口没有减速
一学生(11周岁),在学校的课间活动时,自己攀爬栏杆(高度1.20米),不慎从二楼摔下。请问,此事件学校有责任吗?一般应负多少责任? 谢谢!
甲、乙双方摩托车相撞,都已死亡。甲方有占道的嫌疑,现在责任如何认定,没有当事人,都没有当事人,家人负责吗?
我父亲与别人(定为A)均骑摩托车,双方相向而行,两辆摩托车相撞后两人都已死亡。父亲有违章的情况,据估计,有因超车而占道的情况,(还有就是酒后驾车,这点还无法确定)。 现在A方家人说要起诉我们(还未起诉),要求赔偿,这个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是不是该让我们(母亲、弟弟和我)承担?弟弟和我均为在校大学生。法
我的一位车主好友与几位朋友出行。因喝酒原故,车辆交由其中一位朋友驾驶。不幸,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司机和同车人受伤,车报废,车主重伤。请问,在该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谁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