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国有企业全民职工,曾因公负伤,并经相关部门做过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工资。在此期间,此人到另一企业去工作,系临时雇用,又因公受伤。请问:该企业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国家公务人员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突发疾病、经抢救超过48个小时死亡的,能否视同工伤处理?急 那请问邓律师,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向那级单位申请。
2010年12月3日我公司厂房漏水需要检修,因此从外面叫来工程队承包修理,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在修理过程中有一位工程人员从8米高的楼顶处掉落,经抢救现已无生命危险,因工程队无钱支付医疗费用,此费用暂由我公司垫付,请问此次事故的责任因怎样划分,后续我公司应怎样处理?(经了解,该名掉落人员无从业证书及相
2010年5月份,孙某正常上晚班(属于私营企业),在去的途中被大车撞死,肇事司机逃逸,他能否享受到刚新颁布的(工伤医疗赔偿条款)优惠政策?
我和单位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出了工伤,没有什么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只有工资单,在单位那里,他不肯出示,工友不敢作证,我该怎么做
2007年12月4日的工伤,【xxx社的职工】,今年11月25日批回的钱,共17万6千多,其中包括老人和子女的,理赔是否合理?其次 就是到现在还没给家人发到手,联社的理由是想扣责任贷款,是否合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