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工资。 我想先 要回被拖欠的工资。写第一份起诉书。 然后就 解除劳动合同 写第二个起诉书。 是同时提交还是先后提交。 我是非常想分成两个起诉书的,不违法吧。 劳动仲裁已经被买通。只能走法院。
官司中,被告赢了的话是否可以在同一个案子里要求原告赔偿第二被告的财产损失
原告公司假造租赁合同,状告被告公司赔偿租赁金额,并追加被告公司法人作为第二被告赔偿在公司无法赔偿时由法人个人财产赔偿租赁金额。 法人对此租赁合同完全不知情,也从未做担保。 公司大股东私自挪用法人章和公司章与原告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来栽赃陷害小股东兼法人。(公司大股东和原告公司的大股东是夫妻) 请问这个
请问:我原告摩托車与被告大货车尾撞官司得多久可以落脚?为何法院庭长说等上面批字才能拿钱
请问:我原告摩托車与被告大货车尾撞官司得多久可以落脚?为何法院庭长说等上面批字才能拿钱,倒底是什么程序?为何我的1拖再拖都4个月啦,还没下来。
我做劳动仲裁,一个曾经的同事,在劳动仲裁中和法院一审时对同一问题做出不同的证词,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他
我做劳动仲裁,一个曾经的同事,在劳动仲裁中和法院一审时对同一问题做出不同的证词,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他的伪证罪,庭审结束但未有判决时是否可以向法院声明,向那里举报?
我们小区有个户型31平方米,共有40多间,我想从业主手里租下来,然后整合开个商务宾馆。租金业主满意,我也可以通过努力经营从中找到差额利润。不知道这样行吗?
请问:在香港注册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和大陆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个人,这样香港公司和大陆公司可以合资吗
请问:在香港注册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和大陆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个人,这样香港公司和大陆公司可以合资吗?
有一起民事纠纷,法院2014年2月17日开庭,判决因原告有一定过错,造成被对原告名誉侵权,没有认定对原告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判决被告对原告书面检讨,承担案件诉讼1000元。4月14日下达判决书,被告支付了法院诉讼费,但一直没有履行书面检讨。11月14日,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载明“5日内履行书面检讨”,否则,依法强制
原告17岁因没有控制好情绪,打了另一个当事人,被告《40左右》一个耳光,在法院门口 被告可以追究
因原告的父母被被告私人非法违法修建的不合格水库 溃坝将在下游干活的原告的父母冲走掩埋至死,11月14号,上午9:00开庭。因原告没有控制好情绪就打被告打了一个耳光,当时被告叫嚣要杀了原告,请问 被告可以追究原告什么责任 ?什么赔偿? 被告可以以这个事为拖延开庭时间的理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