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投资全部资金,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并负责一切涉外事务,另一人专心管理和营销。 公司成立后前3年,投资方和管理方都拿固定工资,从第四年开始,投资方占公司60%的股份,管理方占40%股份。法定代表人是投资方。 现在的问题是: 公司归投资方所有,但3年后转让40%股权给管理方。请问: 应该签定什么样的协议
公司有没有权力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先调整员工的职位和薪水,待国庆大假加班完后再告知员工?
公司有没有权力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先调整员工的职位和薪水,待国庆大假加班完后再告知员工? 国庆前,因为公司需要将我从经销商店面调往公司直营店帮忙,作为公司同一职务的其他同事国庆8天都是休假的,但我国庆却一直在加班,10月9日上班时,公司开会,说因为9月30日,经销商以我言论不当,将我退回公司,并在9月30日
公司的事故,业主找公司工作人员借下私人东西,工作人员有义务借吗
因为公司里面的什么东西出了问题,导致住在那里的人目前还不能离开那个地方,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住在那里的人因为自己有什么事情借公司的工作人员(打工者)一样私人东西,那么这样的话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有义务要借给他呢(手机之内的)。
准备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前,一人投资全部资金注册公司,资金和事务都由一人负责,另一人完全不参与任何事务,只是在证件上看到有他方的名字体现。该签订什么样的协议文件呢?签订协议时是否需要有旁证在场?有没有类似的范本?盼回复,谢谢!
我在东莞长安一家工厂打工,和另一同事发行争吵,那同事便打我,我便逃到后面,后被他抓住打,(当时还有另外几名同事都看见)我挨了几拳后便把他住后推了一下,他的头摔倒在一辆单车上,鼻子上方靠近右眼处被单车支脚上的弹簧括伤。后保安报警,我被派出所抓住强行拘留一个月,后因当时在场的另外几同事证明是对方先动手打
我家电话被某电信公司多收了一项业务功能费,该公司被我投诉后在没经过本人同意下直接将多收款项打回本人账户,但本人不知道该收费项目是从何时被收取费用和开通的,而且现在该公司说没有义务提供从何时开始扣本人费用的凭据(该公司说只提供半年内的凭据),请问该公司有没有义务告知本人这项费用的开通时间和扣取费用?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