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楼房的“阁楼层”,和其它层业主,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权利吗??
我去年买的期房,某小区的顶层,当时销售吹嘘净高3.05米等,种种优点,而在收房后差之千里,苦于当时没有留下证据。最近又听说,这种阁楼层与其他楼层房本都不一样,在以后遇到拆迁等问题,也会受到区别待遇!请教专业人士,是这样吗?现在该怎么办?致谢!
我的房子属于集体承租房,持有长期租赁合同,在此前提下,本小区幼儿园认为我这种情况不属于本小区业主,就不能和其他业主一样给予入学费用优惠政策,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谢谢。
我与婆婆关系不好,婆婆索要婚前购买的婚房首付。我与老公协商,首付钱可以付给婆婆。但是婆婆年老需要赡养的时候不可以到我们家来。更不可以动用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赡养婆婆。老公可以以自己每月工资在外租房照顾婆婆。 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还钱时是用现金,但对方打收条时却注明是用汇款,请问这张收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在还钱时是用现金,但对方打收条时却注明是用汇款,请问这张收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00年我所在的供销社实行了转制。我和其他4个职工成立了普通合伙企业。2003年我和他们口头约定。我到市区上班,企业帮我付二金。今年企业把营业房转租。他们每年能拿到2.5万。请问我能不能享受他们同等的权利和待遇?
2000年我所在的供销社实行了转制。我和其他4个职工成立了普通合伙企业。2003年我和他们口头约定。我到市区上班,企业帮我付二金。今年企业把营业房转租。他们每年能拿到2.5万。请问我能不能享受他们同等的权利和待遇?
请问在婚前我与我先生签定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约束对方?
协 议 协议人:甲方(女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协议人:乙方(男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协议效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为了相互忠实、信任、维护夫妻感情,就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协议人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已经同居,所以本协议中的“夫妻婚姻关系
业主不交费他们要停电停水。请问他们触犯法律吗?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我欠他们三年的物业费没给,原因是物业服务不到位,窗户透气不给维修,墙体长毛漏水也不给维修,请问律师,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
举例:张三和李四做生意,李四可以先拿货后给钱,某天,张三找到李四收款,但是忘记带欠条,于是写了张收条给李四,并于第二天将欠条还于李四,不过李四并没归还收据。现在,张三再找李四收款时,李四拿出当时的收据,意思是张三倒欠李四钱?请问这张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听说土改时的房屋管业证先是政府统一印制的格式一致的空白表格,然后下发到各家各户叫人填的,填好后自己保存就得了,这可是真的吗?它在现时房屋争议中管用吗?具有什么样的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