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休职工,再就业工作。工作期间受伤,造成胫骨平台骨折和左脚3,4,5趾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医药费共27000元许。 一:医保已报销11000元,剩余16000元应如何报销?最高可以报销多少? 二:住院期间护理费最高能报销多少? 三:出院后在家休息,我请了三个月的护理。这个能不能报销? 四
我是鄂城水泥厂子弟学校的一名教师。今年9月水泥厂处理遗留问题,报销职工医疗费。我校于07年3月30日移交鄂州市教育局。而09年1月才正式跟我们办理医保。我07年4月住院生小孩的医疗费,我们水泥厂不报销,说是因为学校07年3月移交到教育局,不属于他们报销的范畴。教育局也不管,说当时我没有办医保。他们说07年4月到08年12
请问,清洁员应为对上司安排的工作任务不满而和上司争吵,结果导致旧病复发,表现出嘴巴歪斜,口齿不清(以前有脑埂塞病),需要住院,但公司没有为他买保险,医药费怎么报销?是否可以要求厂方赔偿?
摩托车在乡村道路上超速行驶冲撞了正在行走的12岁小孩,经医院检查左腿骨折,且裂开了有点像劈材一样披掉,肇事者仅付2000元到交警队,医院那边治疗是绝不能停下来的, 面对医院的催款,家人到了交警队,只拿到1000元钱,说什么不多给?什么话? 无论是从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未成少年保护法,肇事者都应负全责,不幸的发生
我今年40岁了有一女16岁 没有避孕措施意外怀孕了 本不想要 可村里说不给报销医药费 他们的做法合法吗 如果他们坚持不给报销 我想把孩子生下来 村里是要罚款的 我可以告他们吗 因为他们不给报销我才生的 后果是他们造成的 急切盼望您的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