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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医药费报销问题

生孩子医药费报销问题 我是鄂城水泥厂子弟学校的一名教师。今年9月水泥厂处理遗留问题,报销职工医疗费。我校于07年3月30日移交鄂州市教育局。而09年1月才正式跟我们办理医保。我07年4月住院生小孩的医疗费,我们水泥厂不报销,说是因为学校07年3月移交到教育局,不属于他们报销的范畴。教育局也不管,说当时我没有办医保。他们说07年4月到08年12月属于空白地带。我认为,没有空白地带而言。移交只是学校名义上的交出去,并没有彻底交清楚。我是不是应该属于水泥厂报销?还有,如果厂里和教育局他们双方都不管,我该怎样维权?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Sb2532(湖北-鄂州)
提问时间:2010-11-18 07: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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