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2008年时改制但未与职工算断。后来一直正常经营到2014年初,然后给职工发生活费至今。现在企业准备关停,想让离退休年龄差5年的职工内养,除帮交社保及医保外,每月发的生活费按武汉市最低生活费标准算。另外的职工一次性买断工龄,从职工进厂的时间算起到2008年按当时的工资标准算,后面的工龄按现在的工资标准算(这个工资标准是按企业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请问一下,企业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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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开职代会有60%的代表通过,职工本人不同意呢?听说他们有个截止日期,即使职工本人不同意,到时停交此职工的医保和社保,将职工的补偿款放在一边,以此迫使职工同意,请回此做法合理吗?
还有就是买断工龄职工的补偿金是按上年度职工本人的标准工资算还是按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算呢?
我们是山东省金贵酒厂家属院(因人多由曲房改造)住户,都是原金贵酒厂失业工人,一家3—5口人,住30㎡的房子,没有稳定经济收入,生活难以保证,还要照顾老人,抚养学生,没有能力购买房子。 曲房现有住户40家,曲房住户是由酒厂按分,由高到低的分房标准分到的住房,1997年盖了酒厂新家属楼,一等分分到了新楼房;二等
我们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村民,我们一直在村办企业黎明村办企业多年,2010年8月我们所在的企业被征用征收用于洛阳一拖建厂,职工在企业被征用后未得到经济补偿政府的做法是否合法,我们是否依法得到经济补偿这件事情适合哪种法律
我父亲是60年代地方集体企业职工(当时在水电站负责发电工作),80年代因企业改制(由集体企业改为私人承包)下岗,直到现在没得到过任何补偿,请问他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作出补偿吗
我是一国企单位下岗职工, 下岗后因年龄教大学历不够一直失业在家。单位破产时土地未纳入破产清算中,我们也就发了每年500元的买断工龄遣散费。现在单位土地变现我们是否有权要求土地变现安置补偿费?
我是大建矿业职工,企业就面临转卖,而企业默无声响,想做到所谓的平稳过渡。我们职工所担心的自己利益,我想问,我们可以哪些补偿。
企业由国有控股公司打包转为民营公司职工如果离职可以主张补偿金吗
我所在的公司有国有控股公司要变为民营公司,转让中,承接方承诺保留职工劳动合同,新公司认定原工作年限。但是我不想在新公司继续工作,我可以主张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原国企破产成立新公司(×××有限公司),总经理一人掌控公司,中层干部每人入股一万元,其余职工带人带资产进入新公司上班(没交现金入股)。现在公司把现有厂区土地出卖,用于房产开发,公司租用开发区场地整体搬迁。请问:职工可以获得卖地补偿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