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小型物流个体老板,7月份因为缺人手,经熟人介绍一名姓何智障来我店做临时搬运工,工作期间其行走不慎将左小腿刮伤,当时以为是皮外伤只做简单包扎处理,之后没有听到他说任何的不适,我以为其伤口已经痊愈了,9月底我们店内人手够了于是将其工资全部结并辞退,大约过了七八天左右,一个自称他表妹的人将其带回我公司,说他的腿发炎要求我将其治疗,于是我将其带至医院治疗治疗近1个月医生说其已经治愈了,并催促他表妹将其接回去了。之后我多番打电话催其表妹来处理,11月初的时候我与其表妹在电话里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他2千元将事情了结,并约在第二天签协议,谁知他表妹迟迟不来处理,有意不接我电话,直到11月13日他表妹又将其带来以腿伤未好为由拒绝了结此事,说他表哥半年都做不了事,要我赔偿他半年的误工费,并扬言要到劳工局告我,我该怎么办?如果劳动局判决是否支持其要求赔付半年的误工费的诉求?(而且,我还发现一个案中案,我怀疑那个自称何的表妹的人跟何没有任何关系,何自己也说不是他表妹,她只不过利用何是智障冒充他表妹,每次只有发工资的时候他的表妹就出现了,以何头脑不清不能理财为由将工资代领,平时她连十块钱都舍不得给何,我怀疑何这么多年做事的工钱全部给他表妹拿走了,自己一分钱没得到,而且这次趁何的腿伤想要狠狠敲我一笔,将钱收入自己囊中。根据后来种种疑点,我怀疑他表妹有一个团伙,操控的人不止何一个,因为有人看到,每次他表妹领工资时,在不远处有个男的鬼鬼祟祟,领完工资后和一个男的当面分账)
今年4月份,我收到了一个曾经和我打过交道的人的短信,短信中说我欠他5000元钱,如果我在近日不汇给他的话,他就到单位找我和我的爱人,说说我干的“好事”,上面还有可能是他亲属的账号和姓名,我根本没有找他借过钱,而且也没有他所说的“好事”,请问他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敲诈勒索未遂?我能不能告他?这种行为能受到法
我表弟涉嫌敲诈勒索被拘留了,事情是一帮年轻小孩在我表弟租的房子里打牌,其中有一个出老千被我表弟发现,所以就打了他几下,扣留了他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还让他写了一张4000元的欠条,说是这4000块是因他出老千罚的,请问这个应该判什么罪,有没有办法挽回?在江苏昆山市看守所
近期来我被人以借钱的方式敲诈,如果不借的话他们就用 *** 威胁,把人带到江边没有人的地方用 *** 逼要。这些人在当地收保护费,如果不给钱就砸你的店、砍人、把人抓走。当地的人也不敢说什么,如果被这些人知道了又会找你要多少多少钱。就算他们捅了人,被抓进党的派出所,不到晚上12点以被放出来了。这个社会真的是有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