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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敲诈勒索未遂

敲诈勒索未遂 今年4月份,我收到了一个曾经和我打过交道的人的短信,短信中说我欠他5000元钱,如果我在近日不汇给他的话,他就到单位找我和我的爱人,说说我干的“好事”,上面还有可能是他亲属的账号和姓名,我根本没有找他借过钱,而且也没有他所说的“好事”,请问他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敲诈勒索未遂?我能不能告他?这种行为能受到法律何种程度的制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rm791……(天津)
提问时间:2010-11-2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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