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今年66岁,事情是这样的:我在33年前(1977年)购买了邻村我爱人二哥家的一处房子(五间砖房),当时在我家协商的,我爱人的大哥、二哥、一个表哥、我爱人的大姐和我们夫妇二人共同商定:用我的全部房料和3000元现金购买我爱人二哥的房子,当时在场的人都同意了。过了几天,我把房料和现金给了我爱人的二哥;然后我们一家人就搬到我爱人二哥家的房子去住,同时把我们一家的户口也都签到了那个村子。户口是独立的。由于是亲属,也没法律意识,只是口头说了下,没签买卖协议,我爱人的二哥只是把这所房子的一份老地契(解放前的,是我岳父的)给了我们做凭据。
可是,事情过了33年,最近有消息说我们的这个村子要拆迁。我爱人的二哥突然来到我家里要房子,说这个房子是他的,只是让我们借住的,现在他要收回去,而且还让村书记给他开了建房的证明,说这个房子是他建的,让我们马上给他腾出房子。
我说这个房子是买你的,而且有证人,我还有老地契,你怎么不认账啊?
他说他从来没承认卖过房子,三个证人死了两个了,另外一个是直系亲属做不了证人;老地契是解放前的不算数,而且村里给他开了建房证明。他才是这个房子和宅基地的真正的主人!
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难道老实人就这样被人欺负吗?
备注:
1、我爱人的二哥是非农户,在县城里有自己的住宅多处;卖给我房子的时候他就在县城里上班,住县城的职工宿舍。
2、这所有争议的房子一直是我们居住。我们家的户口从1977年就签到了这所房产所在的村子。
3、我家在1987年在这块地契的范围内盖了房子(在这所争议的房子前面)并取得了房证给我儿子结婚用,但是没有分户,现在我、我爱人、我儿子、我儿媳和我孙子都在一个户上。
对方说根据规定,农村的房基地和房产只能一户一份房产,你在87年的时候取得了新的房产,就该把这所争议的房产归还。
我父母1983年建了一栋平房,是外公的名字,建房证上标注:拆屋起屋。2001年本人出70%的资金在父母处起了一栋楼房,只拆了两间旧房,还剩四间旧房没拆,随后父母分家产,将楼房分给两个弟弟,因本人户口没有和父母一起,当时本人在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房屋土地,且未婚,就将剩下的旧平房分给本人。七年后即现在遇征收,拆迁
婚前男友买车,婚后共同还贷,婚后房子是丈夫父母出70%,其余共同负担,这样的情况离婚怎么进行财产分割
结婚前,男友的父母出钱给男友买车,车户主属男友所有,因买车时还欠部分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债。结婚后因他父母要和我们一起居住,又出部份钱买了一套房子,其余部份我们夫妻双方共同靠节余工资还贷,房子户主仍为丈夫。这时候要离婚,女方能获得什么
婚前男友买车,婚后共同还贷,婚后房子是丈夫父母出70%,其余共同负担,这样的情况离婚怎么进行财产分割
结婚前,男友的父母出钱给男友买车,车户主属男友所有,因买车时还欠部分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债。结婚后因他父母要和我们一起居住,又出部份钱买了一套房子,其余部份我们夫妻双方共同靠节余工资还贷,房子户主仍为丈夫。这时候要离婚,女方能获得什么
您好! 我看中一处房子(郊区),原屋主是自购宅基地自建房,两楼一底,底层为一门面共计120多平方,但原屋主手中没有房产证,因为那一片屋主都没有办理下来,手中只有购买宅基地的手续,原屋主因在省会城市购买了房子所以郊区的房子要出售,我想请问下类似这种情况,我们双方签个合同再到司法局公证下,这样后续不会
我结婚的时候父母给了一套房子,现在结婚两年了,决定把父母给的房子卖掉(21万),然后换个位置好的(25万),中间需要补差价4万。请问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怎么分呢?还算不算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了?另外问一下,名头写我的还是写老公的好?有什么讲究吗?
07年父母贷款买了一套商品住宅打算作为我的婚房之用,,首付和每个月的贷款都是父母出,房产证打算写上我们3个的名字,09年认识了现在的女友,打算2011年结婚,但是由于开发商和政府之间的手续一直没有完成,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下来啦,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结婚后以后房产证还是没有办理下来,本打算写父母和我名字的房子
父母买的一套二手房没办房产证,在父母搬到外地后由儿子夫妻俩住,后来又以儿子的名义办的房产证,现在儿子俩人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子该怎么分?(没有给过钱,也没任何其他证据,女方拿着房产证,要以现市场价平分房产)
想买一套二手房,房子还在按揭中,房主想让我出首付还贷款拿出房产证,这样交易有风险吗?合同怎样签才能保
房主的房贷只还了三年,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房主要我出首付还贷解押房产证,然后再过户,这样的交易有风险吗?我要怎样和卖方签合同才能保证我的利益? 另外我想办理二手房贷款,银行放贷是放给买家还是放给卖家。
我现在住的是单位分的福利住房,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这样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们夫妻现在住的是单位分的福利住房是双职工,老婆不是正式员工,单位破产后也一直没有交过房租,但是前年房屋需要外墙装修,单位就要求交了一笔钱去装修房子。现在听说我单位的上级部门已收购了我们住的房子,请问,这种情况我们会得到补偿吗?
我是农村户口,今年66岁,事情是这样的:我在33年前(1977年)购买了邻村我爱人二哥家的一处房子(五间砖房),当时在我家协商的,我爱人的大哥、二哥、一个表哥、我爱人的大姐和我们夫妇二人共同商定:用我的全部房料和3000元现金购买我爱人二哥的房子,当时在场的人都同意了。过了几天,我把房料和现金给了我爱人的二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