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房子在没有缺权的情况下,房主名是老人的,然后老人去世,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之类的东西,一共3个儿子,老大去世,留下妻子和儿子.老二老三健在,房子应该怎么分配.我们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父母去世留有一套近120平米的房产,现有子女5人.这120个平方的房子,当初只有90平为,后来的30平米是单位给扩建的,扩建的这部分共计3万元钱,也是由该子女所付.我想咨询的是:这后来扩建的部分是不是也应该由5个子女共同继承?至于该子女出的那3万元钱,剩下的子女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请问这上补偿是按当时的3万元来还是按现在的市价
父亲在和我母亲结婚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和前妻育有三个女儿。后来和我母亲只生下我一个儿子。我听长辈们说我的三个姐姐之中有两个是跟了我父亲,另外一个小女儿跟了她的母亲,现在还把姓氏改了。 我父亲两年前去世了,母亲仍在世,但是至于他的遗产,他临终前没有任何交代,也没立遗嘱。两栋房子都是和我母亲结婚后才建起来
两位老人都80多了,有五位子女,老大基本上就没问过老人的事,都是另外四位子女在赡养,中间住过几次院,都是他们掏的钱,现在老人又生病住院了,老大就来看了一次,我想问他这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到时候分家产,有他的吗,有哪条法律规定,麻烦能明确告知下,谢谢了
老人有四个儿子 老人一直都是由三儿子抚养,其他三个儿子不出抚养费也不出医药费 老人死后的土地怎么分配?他的三个不尽抚养义务的儿子可以分到土地吗?
老人一共4个子女,丧偶之后购买了房屋的独立产权,立遗嘱公证后现有几个问题: 1.老人去世之后房屋是不是就属于遗产? 2.老人去世之后如果4个子女其中一个人不同意到房产交易中心签字过户,老人的房屋是不是就无法买卖? 3.老人遗嘱中如果只分配给3个子女(舍去一人),去世后,舍去的这个人是不是可以起诉这三个子女要
我爷爷奶奶都还在世,有我爸爸和二叔,小姑三个孩子。最近二叔吵着要分爷爷奶奶剩下的土地和地基。但是他一直都不管两个老人,听说爷爷奶奶土地要被修高速占用,所以提出分土地和地基,并提出如果剩下的那点土地分给我爸爸,那他就不抚养我爷爷奶奶,并在去世后也是由我家负责,我想问关于老人财产分配和抚养?
我爷爷于2000年左右于现任妻子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每个月给一定的生活费,这个老太呢自己有两个儿子,我爷爷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一直居住在我爸爸老家的房子,这个房子是农村平房,我伯伯呢是在外地,我爷爷就与我爸爸一起住,后来我们买了房子,搬了出去,买房子的时候爷爷给了一万块钱,现在她以此为借口要老家
房子是我自己出钱给老人购买并且是我建照,在母亲病重期间家里两个亲姐都未尽过孝心,现房子需要分割我已经口头承诺答应让出一半,可两个姐任不罢休还要更多,就此我想咨询下律师,国家是否有相关法律,我是否可以起起诉